2025年3月,網民劉某為吸引眼球、博取關注,利用手機軟件,剪輯制作包含“威海取消城市智能停車自動收費系統(tǒng)”“建長者食堂”等虛假內容的短視頻,并在某網絡平臺上發(fā)布,擾亂了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響。
案例三:散布謠言案
2025年4月,網民戚某某在某網絡平臺多次發(fā)布“威海新機場停建”等不實信息,散布謠言,擾亂了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響。
案例四:誹謗他人案
2025年5月,網民姚某在某景點游玩時,因釣魚問題與某旅游公司的工作人員發(fā)生爭執(zhí),后姚某多次在某網絡平臺發(fā)布視頻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影響了他人的正常生活,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案例五:擾亂公共秩序案
2025年6月,網民張某某通過某網絡平臺發(fā)布關于威海某路段改造情況視頻,部分內容系臆造的不實信息,擾亂了公共秩序,對社會秩序造成不良影響。
以上人員均已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來源:山東互聯網聯合辟謠平臺、威海公安)

統(tǒng)籌:屈紹輝 策劃:董曉 文字:李亞瓊 設計:肖麗麗 尹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