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24日下午經(jīng)表決,決定任命張軍為司法部部長。
離開11年后,張軍重回司法部。

剛剛卸任司法部部長的吳愛英生于1951年12月,現(xiàn)已滿65周歲。自2003年由山東省委副書記、省政協(xié)主席轉(zhuǎn)任司法部副部長(正部長級)以來,她在司法部已工作了13年多,期間從2005年起一直擔任司法部部長。
張軍比吳愛英小5歲,生于1956年10月,現(xiàn)60周歲。他是法學專家出身,本科、研究生曾先后就讀于吉林大學法律系法律專業(yè)、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刑法專業(yè),曾師從著名刑法分則專家王作富。
研究生畢業(yè)后,張軍于1985年進入最高法任研究室綜合處書記員,從這個基層崗位做起,歷任刑事處副處長、處長、審判員,研究室副主任,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等職,于2001年底升任最高法副院長,時年45歲。
擔任一年半的最高法副院長之后,張軍于2003年調(diào)任司法部副部長,此后曾在武漢大學法學院刑法學專業(yè)學習,師從著名法學家馬克昌,獲法學博士學位。
馬克昌是新中國刑法學的主要開拓者和奠基人之一。2011年6月因病離世。
“政事兒”注意到,張軍當年曾特意趕到武漢,參加了馬克昌的遺體告別儀式,之后發(fā)表悼念文章《恩師睡去何時醒來》,回顧師從馬克昌的過往,“2005年,我在司法部工作崗位直接考取馬老師博士研究生,先生的博學、嚴謹、親切,讓我有了更直接、更深切的感受和體會?!斗撬接兄平?jīng)濟:刑法的規(guī)制與保護研究》是先生定下的博士論文題目。從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研究刑法、落實憲法,是先生指點的思想。”
在司法部副部長任上,張軍干了兩年,之后于2005年8月“回爐”最高法,再次走上最高法副院長崗位。
“政事兒”注意到,張軍二度“回爐”最高法,有一個重要背景:最高法收回死刑復核權。
2006年10月31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4次會議表決通過《關于修改人民法院組織法的決定》,將人民法院組織法的第十三條修改為:“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決的以外,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2007年1月1日死刑復核的回歸,被認為是中國死刑審理制度最重大的一次改革。
當年,為保證死刑案件的審判質(zhì)量,不會錯殺,最高法緊鑼密鼓搭建了死刑復核強大陣容。這些負責復核死刑案件的最高法審判員們,被稱為握有生殺大權的“生死判官”。
張軍即為首批“生死判官”之一。
按照流程,各省的死刑判決上報最高法后,要先后經(jīng)過最高法刑庭、合議庭等部門的復核,然后由主管副院長核準,最后由院長統(tǒng)一簽發(fā)死刑執(zhí)行命令??梢姡谒佬虖秃说牧鞒讨?,最高法的主管副院長擔任重則。
2005年8月重回最高法副院長崗位的張軍,就是負責核準死刑判決的主管副院長之一。

“政事兒”注意到,2007年最高法剛收回死刑復核權時,張軍接受訪談時曾如此解讀此舉的意義,“同樣是犯了可以判處死刑的罪,但是,有的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犯罪,比方說,攔路搶劫。不分時間地點對象,這個殺人害命,必須依法嚴懲。還有一些屬于鄰里家庭糾紛。激憤之下,失手傷人,有的呢是間接故意,有的可能是激憤之下直接故意殺人。那么,原則上應該考慮可能判處死緩的,不要判處死刑立即執(zhí)行。能夠判處無期徒刑的,就不要判處死刑。更有利于鄰里之間今后和睦相處,更有助于和諧社會的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