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貴州紀委通報稱,畢節(jié)市委原常委、副市長羅建強因嚴重違紀被雙開。
法晚·觀海解局記者注意到,羅建強曾被通報違反八項規(guī)定,收私企老板26瓶茅臺酒。而就在今年年初,河南一財政局長因收39件茅臺等問題落馬。
除此之外,有的官員搞大吃大喝,非15年、30年茅臺不喝,在上頭查得緊時竟然用礦泉水瓶裝茅臺,冠冕堂皇地擺上酒桌。
這種揮霍浪費公款的行徑不但已經(jīng)構成違紀,嚴重者甚至可以開除黨籍,而且入刑的聲音近些年不斷,有檢察官建議最高可判刑10年。

(畢節(jié)原副市長羅建強)
貴州廳官收26瓶茅臺、繼子婚禮收錢
公開簡歷顯示,羅建強,1963年9月出生,貴州湄潭人。此前歷任貴州省遵義地區(qū)遵義市房管局局長、市房改辦主任,共青團貴州省遵義地委書記,貴州省遵義市規(guī)劃局局長、黨組書記,貴州省遵義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黨工委書記,貴州省遵義市匯川區(qū)委書記。
2006年12月起,羅建強任安順副市長,邁入副廳級。2015年1月轉任畢節(jié)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2016年9月21日因涉嫌嚴重違紀,開始接受組織調查。2017年3月28日,貴陽市人民檢察院對其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
在貴州紀委5月25日的通報中,羅建強5條違紀、1條違法細節(jié)得到披露:
違反政治紀律,除了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調查,此人還參加迷信活動;
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宴請及收受禮品、禮金;
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guī)定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
違反廉潔紀律,為配偶、子女經(jīng)商辦企業(yè)提供幫助;
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fā)生不正當性關系;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但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財物,還通過打麻將的方式與他人賭博。

(羅建強)
對此,官方認為,羅建強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jié)嚴重。除了給予他雙開處分,還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法晚·觀海解局(微信ID:guanhaijieju)記者發(fā)現(xiàn),一個月前的4月28日,也就是五一、端午節(jié)前,貴州紀委通報了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的典型問題,其中之一就是羅建強違規(guī)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
通報稱,2014年下半年至2016年9月,羅建強多次接受私營企業(yè)主宴請,并收受2瓶茅臺年份酒、24瓶國宴茅臺酒。2016年9月,羅建強在其繼子舉辦婚禮期間收受3名下屬禮金2.4萬元。
天津廳官礦泉水瓶裝茅臺酒
法晚·觀海解局(微信ID:guanhaijieju)記者梳理發(fā)現(xiàn),近些年倒在茅臺酒上的官員并不鮮見。他們有的視茅臺酒為身份象征,搞大吃大喝,不惜用礦泉水瓶裝著偷偷帶到飯桌上喝;有的公然收受他人所送高額禮品,有的則利用公款購買,大肆揮霍浪費。
與上文所述的羅建強相似,在中紀委公開曝光的違反八項規(guī)定問題中,河南省信陽市財政局原局長李敦峰也是違規(guī)收受禮品禮金。只不過數(shù)量上比起來,后者更為觸目驚心。

(信陽財政局原局長李敦峰)
今年1月18日的通報顯示,李敦峰利用職務便利,在2013年至2016年違規(guī)收受下屬單位和管理服務對象送的禮金17.4萬元、茅臺酒39件。此外,他還套取1.8萬元,購買30條軟中華香煙用于本單位的超標準接待。最終,此人被雙開,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按照一件6瓶、一瓶1000元算,這名財政局局長所收的39件茅臺酒價值達23.4萬元。
在喝茅臺酒方面,有些貪官真是“兇相畢露”。比如《中國紀檢監(jiān)察報》曾在2015年1月5日發(fā)布了云南省德宏政協(xié)原主席楊躍國違紀違法案件剖析。文章稱,身邊的工作人員清楚,楊躍國抽煙一定要抽高檔煙,喝酒一定要喝茅臺,如果喝酒時沒有茅臺,就會批評人。在他的公務車上,隨時都準備著兩三箱茅臺。
與楊躍國相比,天津市醫(yī)藥集團原董事長張建津(正局級)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他“用礦泉水瓶裝茅臺”的猖狂違紀細節(jié)多次被官方痛批。
2015年12月22日,天津紀委通報稱,張建津是無視黨紀黨規(guī)、變換花樣搞“四風”的典型。

(張建津現(xiàn)身中紀委專題片)
2013年5月至2015年8月受審查前,他常常以商務接待為名,頻繁出入高檔酒樓,組織和接受公款宴請,每餐“燕鮑參翅”等高檔菜肴必點,茅臺、五糧液、特供保健酒必上,而且一般茅臺酒不入口,要喝就喝15年、30年的年份茅臺酒。遇到風聲緊、查得嚴時,就事先叮囑人把茅臺酒倒入礦泉水瓶,改頭換面后帶到飯店,冠冕堂皇地擺上酒桌。
除了礦泉水瓶裝茅臺,張建津另一個細節(jié)更為生動:2013年,一私企老板為張建津慶祝生日,張建津看到他帶來的是普通茅臺,便不屑一顧地當眾要求改用其他人帶來的15年年份茅臺;這位曾被張建津弄得顏面掃地的某老板再次與其吃喝時,便主動帶來30年年份茅臺“一雪前恥”。
更為可惡的是,張建津部分大吃大喝所花費的錢財是用公款支出,或“化整為零”報銷,或披上“辦公用品”“加班餐費”的外衣入賬。
茅臺酒廠2名高管相繼落馬
除了以上因大吃大喝、揮霍浪費公款、收受禮品而落馬的官員,法晚·觀海解局(微信ID:guanhaijieju)記者注意到,茅臺酒廠近年來也出現(xiàn)了貪腐案,目前已有2名高管落馬。
2014年11月26日,貴州紀委通報稱,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副總經(jīng)理房國興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調查。2015年2月26日,房國興被認定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部分問題已涉嫌犯罪,決定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房國興)
2016年3月25日,貴州紀委再次通報稱,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委員,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原副總經(jīng)理、財務總監(jiān)譚定華被調查。同年10月25日,此人被開除黨籍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值得注意的是,他已于2015年2月退休。
通報顯示,譚定華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向組織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guī)收受他人財物,違規(guī)從事營利活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
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jié)嚴重,譚定華不但獲開除黨籍處分,連退休待遇也被取消。
揮霍浪費公款可開除黨籍
茅臺有中國“國酒”之稱,是一種獨產(chǎn)于貴州的蒸餾酒。這種在美國人埃德加·斯諾的《西行漫記》中紅軍一塊銀元即可買到的酒,如今在中國已身價不菲。
縱觀以上倒在茅臺酒上的官員可以發(fā)現(xiàn),揮霍浪費公款是他們的一大共性。而根據(jù)《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的第七十八條規(guī)定,該行為已經(jīng)構成違紀,嚴重者可開除黨籍。
條例明文寫著,揮霍浪費公共財產(chǎn),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用公款旅游或者以考察、學習、培訓、研討、招商、參展等名義用公款出國(境)旅游的;
違反規(guī)定參與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的;
購買、更換超過規(guī)定標準的小轎車或者對所乘坐的小轎車進行豪華裝修的;
有其他揮霍浪費公共財產(chǎn)行為的。

(德宏原政協(xié)主席楊躍國)
法晚·觀海解局(微信ID:guanhaijieju)記者還注意到,近些年“揮霍浪費公款入刑”的聲音頻頻出現(xiàn)。早在2009年,全國人大代表趙中林就向全國人大提交議案,建議設立“揮霍浪費罪”來遏制過度應酬與公款吃喝。2013年底的民調顯示,97.8%受訪者支持將公款浪費行為立法論罪。
2014年3月5日,《檢察日報》刊發(fā)陜西省榆林市兩名檢察官的文章《有必要將公款揮霍浪費行為入罪》。該文稱,憲法第14條明確規(guī)定“國家厲行節(jié)約,反對浪費”,這就為刑法設立揮霍浪費罪提供了依據(jù)。
文章還建議,個人公款吃喝或揮霍浪費數(shù)額達到1萬元以上的為數(shù)額較大,構成犯罪;3萬元以上10萬元是數(shù)額巨大;10萬元以上是數(shù)額特別巨大。至于量刑,建議在二年有期徒刑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分數(shù)額較大、數(shù)額巨大、數(shù)額特別巨大三檔確定量刑區(qū)間。情節(jié)嚴重的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