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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北京市積分落戶會遇到哪些問題?北京市社保局釋疑

2018-04-12 07:51:08    新華網  參與評論()人

  10問“積分落戶”

北京市積分落戶實行年度申報制,分為申報、核查、復查、公示和落戶辦理階段,各個階段時間相互不交叉。今年4月16日起,至6月14日,近2個月的時間,為首批積分落戶申報階段。申報過程中,申報人以及用人單位在啟動申報前還需要做哪些準備工作?積分落戶為什么要通過單位申報?用人單位需要配合開展哪些工作?多少分才能達到落戶分值呢?積分落戶施行后,北京市的其他落戶途徑會不會有變化?申報過程中材料造假,會有哪些懲罰措施?如何確保申報審核全程及結果公平公正?針對上述問題,新京報記者采訪了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

  1、申報需要提前準備些什么

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申報流程共分8個步驟,大部分申請人足不出戶就能完成申報全流程,且絕大部分指標審核可通過數據交換實現。申報人以及用人單位在啟動申報前還需要做哪些準備工作?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積分落戶服務中心相關負責人向新京報記者介紹,在申報階段開始前,符合資格條件的申請人和用人單位(指社保繳納單位)可以提前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用人單位應取得北京市“法人一證通”數字證書(以下簡稱Ukey),并在市人力社保局官網“公共服務平臺用戶中心”注冊。申報積分落戶使用的Ukey存儲的單位信息應含有五證合一后的18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且該Ukey應已開通社保業(yè)務;個人注冊后,要輸入“單位注冊碼”申請與單位進行關聯。申請人務必確認在所關聯單位社保賬戶名下繳納社保。單位核實確認后,才可以繼續(xù)進行申報,用人單位只能關聯正常連續(xù)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并在北京市實際就業(yè)的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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