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
這幾天,春運搶票大戰(zhàn)進入了最后沖刺階段。不同于前幾年用刷票軟件免費刷票的模式,今年,各大平臺對有償搶票服務趨之若鶩。選好車次和搶票套餐,消費者還可以購買“插隊券”提升搶票成功概率,一張回家過年的火車票,竟需多掏低至幾十元、高至百余元的服務費。面對“一票難求”的局面,互聯(lián)網平臺的有償搶票生意引發(fā)網友質疑:這跟加錢到窗口倒票的黃牛很相似,以后會不會不加錢就搶不到票?(1月2日《北京日報》)
●觀察
穿上馬甲照樣認識你
網友們在問:互聯(lián)網平臺推出的有償搶票,跟加錢到窗口倒票的黃牛,是不是很相似?其實,不是相似,根本就是一回事,只不過身上穿了好看的“馬甲”。
按理說,提供服務,收取服務費,屬于市場交易行為,無可厚非。黃牛的“有償服務”所以不合法,是因為他們擾亂了正常的市場交易秩序,損害了正常購票旅客的合法權益,且黃牛們欲掃光所有熱線票源的行為屬于壟斷行為。而現(xiàn)在,多家公司的購票平臺“有償搶票”與從前的“車站黃?!焙同F(xiàn)在的“網絡黃牛”,性質上并無不同,擾亂正常購票秩序、損害正常購票旅客權益、以搶票軟件壟斷票源等“黃牛行為”,與“專業(yè)黃?!辈o二致。
2013年,工信部就已下令封殺“搶票神器”,盡管說,這個目的不容易完全實現(xiàn),因為社會上的網絡技術也在“魔高一丈”地發(fā)展。但總歸是說,搶票軟件不合法。平臺使用這種軟件搶票,是頂風違法。而如果說,“松散型黃?!倍嗍嵌阍诮锹淅铮浞欠ń洜I見不得光,現(xiàn)在這些合法的網絡購票平臺居然公開地從事有償搶票服務,甚至公開宣稱可以插隊加塞,那就不僅是某些企業(yè)的經營道德“碎了一地”,更是對社會公眾權益、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公開挑戰(zhàn)”。
執(zhí)法上處理網絡平臺有償搶票、插隊購票服務,不是什么難題,因為這種服務明顯不合法。如果對黃牛的執(zhí)法、處罰不存在法律障礙,對“網絡平臺黃?!钡膱?zhí)法同樣有法可依。工商物價、鐵路公安完全可以依法制止、處罰那些披著“有償服務”馬甲的網絡服務公司。
馬滌明
●期待
是否違規(guī)需要明白說法
表面看上去,這是網絡平臺和購票者之間一種雙方各取所需、各有所得的雙贏,但事實遠遠比看上去復雜。一則,消費者花錢委托搶票平臺幫助自己搶票,但不知道平臺在幕后如何分配火車票,而這些平臺均未承諾搶票百分之百成功,只表示搶票失敗會在幾天內退回全款,成功則不退費。這意味著,平臺搶票不成功,也沒有什么損失,而一旦搶票成功,就會獲得利潤,那么誰來保證這些搶票平臺搶票成功的概率一定高于消費者自己去12306網站刷票?事實上,已經有很多網友表示,自己委托了搶票平臺,但最終還是手動買票成功,而平臺并沒有幫自己搶到票。如果真是這樣,這些搶票平臺就有忽悠乃至于欺騙消費者之嫌,讓那些本來完全可以自己買到票的消費者,白白多花了“搶票費”。
二則,即便我們承認搶票平臺真的可以提高買到車票的概率,但是在鐵路集團發(fā)售的車票數(shù)量不變的情況下,不過是讓那些愿意多花錢,也知道如何多花錢的消費者搶到了車票,而那些不愿意多花錢,也不知道有搶票平臺這回事的消費者搶不到車票,這實際上就是在為部分消費者提供便利的同時,侵犯和剝奪了其他消費者的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對于火車票這種具有公共屬性的商品來說,這顯然是不合適,也不妥當?shù)摹?/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