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來的錢都用到了哪里?
在校園貸惡性事件頻發(fā)之后,關于學生借款的用途引起了社會紛紛議論。排除掉所謂“虛榮”和“攀比”成分,大學生是否也有適當高消費的生活需求?《中國經(jīng)濟周刊》記者采訪中,有不少學生表示,除了在學校的正常生活開銷,大部分學生都會有想要消費的“沖動時刻”,比如想要換一部最新款的手機,或者買一件心儀很久的衣服,或者僅僅是用來請朋友吃喝玩樂了。但是這些開支明顯已經(jīng)超過了他們正常的零花錢范圍。有學生表示,父母在計算零用開支的時候往往會不經(jīng)意忽略掉這筆開銷。
那為什么會選擇提前消費或者貸款消費這種模式呢?幾乎所有的學生都表示,因為錢不是花到了“正經(jīng)用途”,所以不好意思和父母開口。
貸款的利息有多高?
“武漢女大學生裸貸5000元滾成26萬元”“廈門大二女生不堪還債壓力賓館內自殺”……當借貸悲劇屢屢見諸報端,很多人都在疑問:為什么幾千塊錢這么短時間滾成了幾萬甚至十萬二十萬?
原來,校園貸之所以會發(fā)展成惡性事件,不僅僅是因為提前消費和額外透支,最重要的原因是大部分學生一開始沒有預見到的高利貸。
“如果一開始告訴你這筆貸款的利息是50%,而且還會采用利滾利的計算方式,你還會借嗎?”在《中國經(jīng)濟周刊》的采訪中,基本上所有的學生都表示,如果一開始意識到這是高利貸,自己是絕對不會也不敢借貸的。
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民間借貸的年化利率超過24%不受法律保護,那么諸如“借款2000元,半年后需還款近10萬”的高額利息是如何計算出來的?
在此前《中國經(jīng)濟周刊》記者的采訪中,一名深陷校園貸深淵的高校女生表示,自己曾經(jīng)通過一家第三方借貸平臺與學校微信上認識的借款人簽訂了一份1000元的借貸合同。這份借條顯示,該女生自即日起向出借人借款1000元,利息按照年利率18%進行計算,借款時間為一個星期。
如果按照這張借條的內容,那么一周之后這名女生一共需要還款本息總計約1004元。但是一周之后,該女生償還的錢數(shù)實際是1507元,而一周前她的實際收款也只有800元。
原來,在簽訂這份1000元的借貸合同前,借款人以該女生無收入能力為理由,要求其另外簽訂一份500元的借款合同作為擔保,但事實上并不出借這筆錢,此外,本該借出的1000元也被扣掉了20%的借款服務費。如果一周后無法償還,那么作為擔保的500元也就成為了該女生的債務。
更多精彩請點擊:新聞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