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問題是公眾對文化慈善參與意識的淡薄。參與是慈善的基礎,但是對文物保護來說,相當一部分人認為文物保護是國家的事,跟自己關系不大,所以不想?yún)⑴c。
第三個問題就是目前很多相關的基金會,其捐贈行為往往還是和利益有一定的關聯(lián),比如說我把新的產(chǎn)品捐出來,目的還是為了打開更大的市場;我拿出錢來成立專項基金,專項基金是無償?shù)木栀?,但是通過專項基金要樹立企業(yè)形象、擴大影響力。這一種情況在目前來講,在一定限度下是可以接受的。
以上是從慈善捐贈者的角度來講慈善文化的缺失。那么從慈善機構的角度講我覺得也存在一些問題。
首先,單方面講捐贈需求而對捐贈方的獲得感如何滿足缺乏研究。俗話講,贈人玫瑰,手有余香,而我們基金會也好,慈善組織也好,只要玫瑰,不聞余香,這樣不利于長期的、可持續(xù)的捐贈者的培育和事業(yè)的發(fā)展。
其次,捐贈手段單一,只有“拿錢來”這一條路,像慈善金融、慈善信托這些手段在我們相關的慈善機構里很少應用,還比較初級。
第三,對于資助項目的開發(fā)利用機制轉化和持續(xù)發(fā)展重視不夠,基本還只是“輸血型”。像美國有一個DRK基金會,在非洲開展了“一英畝地項目”,通過這個項目讓一英畝地的糧食產(chǎn)量翻番,主要側重于培訓和推廣先進的適用,迄今已有50多萬人、7.3萬戶受益,像這樣的項目在美國的新型基金會當中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