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早高峰被擠殘地鐵賠26萬
法制晚報訊(記者唐李晗)早高峰在天通苑站乘坐地鐵5號線被擠撞致四級傷殘,乘客王濤(化名)認為地鐵運營者未盡到保障義務,將北京市地鐵運營公司一公司和北京市地鐵運營公司訴至法院,索賠190萬余元。
《法制晚報》記者上午獲悉,法院經審理認為,王濤之受傷雖非北京市地鐵運營公司一公司和北京市地鐵運營公司直接導致,但作為地鐵的運營和管理者,二被告未提供充分證據(jù)證明盡到了合理保障,故應當承擔20%的補充賠償責任。
據(jù)此,昌平法院一審判決地鐵公司賠償王濤醫(yī)療費等共26萬余元。
意外早高峰天通苑乘地鐵被擠撞四級傷殘
2014年1月15日7時許,55歲的王濤在地鐵5號線天通苑北站準備乘車。因候車乘客較多、站臺擁擠,在車門打開瞬間,后排乘客快速向前上車,瞬間將站在前排的他擠進車廂,致其飛出撞到對側車門并昏迷。
王濤稱,他醒來后聽到車廂內有乘客叫嚷“有人摔倒”,但一直沒人上前。列車行駛到立水橋站時,他才被地鐵管理人員抬出站。
經999急救中心搶救治療5天后,王濤被送往積水潭醫(yī)院進行手術。后經診斷傷情為頸髓震蕩損傷,致四肢癱瘓,被評定為四級傷殘。
由于事發(fā)時人流量太大,無法找到直接撞傷的侵權人,王濤認為,地鐵公司的運營及管理行為存在過失,故起訴地鐵公司,要求其賠償醫(yī)療費、傷殘費、誤工費等損失共計190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