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古玩收藏愛好者花巨資淘得一批古玩字畫,經(jīng)鑒定大多為贗品,總計價值不過萬元。為此,買家向賣家提出退款要求。賣家則一口咬定“買賣自愿、真假自鑒”是古董收藏行規(guī),斷然拒絕了買家的要求。因雙方無法調(diào)和,官司打到了法院。
那么,“看走眼”買到贗品,賣家能否以行規(guī)為由拒退?古玩收藏真假難辨,風(fēng)險誰擔(dān)?針對該起由民間藏品交易糾紛引出的現(xiàn)實問題和法律問題,近日,江蘇省蘇州市中級法院給出了自己的答案。
巨資買字畫
郭海鵬是一家公司老總。十多年前,他迷上古玩收藏,尤其對古字畫情有獨鐘。為此,他花了不少時間、精力鉆研古字畫,并請教文物鑒定專家學(xué)者,積累了一些鑒別常識,成為一名古字畫收藏的“發(fā)燒友”。為了能多淘得一件上品古字畫,他常忙里偷閑,遍訪大江南北,廣交藏友。一旦覓得心儀的古字畫,就算傾盡家產(chǎn),他也在所不惜。
蘇州是中國的歷史文化名城,先賢文人也留下不少墨寶,流傳民間。蘇州市的劉振興、劉振勇、劉振濤三兄弟利用這種地域優(yōu)勢,合伙開了家古玩字畫門店。憑借對字畫的一些研究和鑒別技能,三兄弟做起了圈內(nèi)俗稱的“鏟地皮”營生,也就是走鄉(xiāng)串戶收購、買賣古玩字畫。
2014年9月22日,郭海鵬得知劉振勇手中有不少古字畫真跡,便托朋友引薦,向劉振勇購買了一批字畫,交易價格為33萬元。在交易過程中,郭海鵬覺得劉振勇比較老實、和善,感覺他不會騙人,且字畫看上去品質(zhì)不錯,應(yīng)該沒什么問題,就將33萬元一次性付給了劉振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