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值八千元
一周時間,自認為花了不太多的錢買到兩批字畫,郭海鵬覺得撿了不少“漏”,十分開心,邀請不少藏友前來鑒賞。
然而,郭海鵬并沒有聽到意料中的贊賞。后來,他再三追問,藏友們才說出真心話:這些字畫不像是真品。
郭海鵬將信將疑,遂帶著字畫找專家鑒定。專家認為,字畫絕大多數(shù)是贗品,僅有的真跡也與售價相距甚遠,郭海鵬一聽,心涼了半截。
此后,郭海鵬多次與劉振興溝通協(xié)商,提出字畫是贗品,不愿支付余款。劉振興則表示真假自負,不得反悔。不過,劉振興也作出了讓步,說如果真誠協(xié)商解決問題,再付15萬元也行。
但是,因雙方期待差距太大,多次協(xié)商均無果而終。在這樣的情況下,郭海鵬于2014年10月21日向公安機關報案,稱劉振興在字畫交易中存在詐騙行為。公安機關將郭海鵬從劉振興處購買的一批字畫及雜件委托有關機構進行了鑒定。經(jīng)鑒定,這批字畫雜件的價值僅為8150元,其中字畫價值為7950元。字畫中,真品約占47%。贗品中,鑒定價格最高的單件字畫為400元;真品中,鑒定價格最高的單件字畫為300元。但公安機關經(jīng)審查認為,郭海鵬控告的詐騙案沒有犯罪事實,不予立案。
拿到鑒定結論,郭海鵬更覺得自己被騙了。剩余的25萬元,盡管劉振興多次催要,但他都拒絕支付。
2015年7月,因遲遲不能收到欠款,劉振興將郭海鵬訴至蘇州市吳中區(qū)法院,請求法院判令郭海鵬支付貨款25萬元及逾期付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