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線訊 據(jù)安徽商報報道,昨日,安徽省司法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程瀚涉嫌受賄、徇私枉法一案在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據(jù)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程瀚在2006至2015年2月間,利用其擔任安徽省公安廳辦公室主任、合肥市公安局局長、合肥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安徽省司法廳副廳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公司和個人在企業(yè)經(jīng)營、案件處理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1820.56萬元,并影響插手干預案件,幫他人“平事”。
[檢方指控]
十年間共受賄1800多萬元
據(jù)檢察機關指控,2006年至2015年2月,程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單位或個人在企業(yè)經(jīng)營、案件處理、汽車牌照辦理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其特定關系人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幣637.25萬元、0.66萬美元、0.4萬歐元和價值人民幣1175.79萬元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820.56萬元。在大肆受賄的同時,程瀚還利用職務上的影響插手干預案件,幫他人“平事”,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
公訴機關認為,程瀚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職權(quán)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程瀚身為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對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不使其受到追訴。其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受賄細節(jié)]
收企業(yè)一塊價值千萬名表
據(jù)指控,2006年至2014年8月,程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接受某電纜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葉某某的請托,為葉某某的朋友案件處理、汽車牌照辦理等事宜提供幫助。2006年春節(jié)至2012年下半年,程瀚先后9次在其合肥市家中等地收受或索取葉某某給予的人民幣230萬元和價值人民幣20.036775萬元的“肖邦”牌手表1塊。
2007年7月至2014年8月,程瀚接受某置業(yè)咨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許某某的請托,為許某某朋友安排工作、處理公司糾紛、汽車牌照辦理等事宜提供幫助。 2009年下半年至2014年8月,程瀚直接或通過其特定關系人江某先后7次在其辦公室等地收受或索取許某某人民幣175萬元、0.16萬美元。
2007年7月至2014年8月,程瀚接受某置業(yè)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請托,為其公司在經(jīng)營過程中處理突發(fā)事件等事宜提供幫助。 2014年4月,程瀚在對方家中收受該代表人給予的價值1300萬港幣的“百達翡麗”牌手表1塊,折合人民幣1030.51萬元,這是公訴機關指控程瀚18起受賄犯罪事實中,單筆受賄價值最大的一起。
下屬送4.5萬元寶馬自行車
2007年7月至2014年8月,程瀚利用其擔任合肥市公安局局長、合肥市人民政府副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明知下屬陳某希望得到其關照,2008年10月,程瀚收受對方給予的0.4萬歐元。
2007年7月至2014年8月,程瀚利用其擔任合肥市公安局局長、合肥市人民政府副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明知下屬王某某希望得到其關照。 2009年下半年,程瀚告訴對方,其在北京機場看中一輛“寶馬”牌自行車,后王某某將價值人民幣4.5萬元“寶馬”牌自行車買回送予程瀚。 2016年3月,程瀚因擔心組織調(diào)查,將該自行車退還給王某某。
根據(jù)統(tǒng)計,公訴機關在公訴書中提及的程瀚受賄犯罪事實共有18起,其中涉及到“關照”下屬的,共有8起。
[案中有案]
公安局長被人用隱私視頻敲詐
據(jù)公訴機關指控,2013年上半年,王某某、李某商議購買偷拍設備,偷拍他人隱私,再向當事人敲詐錢財。
2014年6月12日,王某某、李某在浙江省杭州市將一個U盤及一封敲詐信郵寄給程瀚(時任合肥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合肥市公安局局長)。次日下午,該U盤經(jīng)過簽收查看,內(nèi)容為程瀚的隱私視頻和圖片,信件內(nèi)容稱已掌握程瀚的不法視頻,還未交給紀委和上級部門,要求程瀚給錢,否則將向社會公布。事后,該U盤被程瀚要求銷毀。
6月16日上午,程瀚讓下屬到其辦公室,謊稱其與妻子住在酒店被人偷拍并遭到敲詐,要求安排調(diào)查。程瀚為掩蓋私情,要求對其被敲詐勒索一事書面立案偵查,并要求不要從公安協(xié)同辦案系統(tǒng)辦理立案手續(xù),同時安排技術(shù)人員將使用過該U盤的電腦進行技術(shù)處理,并隨后要求將該案采取技術(shù)偵查措施的法律手續(xù)掛在一起敲詐勒索案件上。
拿到備份U盤后就將敲詐者放了
6月19日16時許,王某某在淮北市被抓,并在當晚被帶回合肥市公安局審訊。審訊前,程瀚召集三名下屬開會,明確要求由其三人進行審訊,其他人不要參與。審訊時不問具體敲詐細節(jié),只問有無相同的視頻復制品,是否有同伙。
經(jīng)審訊,王某某供述備份U盤藏在淮北市自己住處的桌子背面。6月20日上午,該備份U盤從淮北市被取回交給程瀚。程瀚查看后,再次要求圍繞有沒有類似的U盤,是否有同伙進行審訊,并明確表示如果王某某態(tài)度不錯就不追究責任。后程瀚以王其某態(tài)度不錯為由,讓下屬將王某某放走。事后,備份U盤也被銷毀。
6月20日,合肥警方在內(nèi)蒙古鄂爾多斯市已鎖定并準備對李某實施抓捕的情況下,程瀚要求放棄抓捕。后程瀚被敲詐勒索案未再進行偵查,未采取任何措施,致使王李兩人脫離司法機關偵控。
該案至昨日發(fā)稿時仍在審理中,蚌埠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人民監(jiān)督員及被告人親屬等旁聽了庭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