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深夜未回復單位微信,就該被開除?
“@所有人,現(xiàn)發(fā)布一個關于xxxx的通知,全體人員收到后,請回復?!毕嘈胚@樣的通知許多人都收到過??墒?,近日,寧波的孕婦王小姐因未在10分鐘內回復單位微信工作群的信息被開除了。
據(jù)報道,7月初的一天,晚上10點23分,某公司負責人在其微信工作群發(fā)布消息“要求10分鐘內上報當月營業(yè)額,不發(fā)就辭退?!蓖跣〗阋蛞讶胨茨芗皶r回復。10分鐘過后,負責人在微信工作群通知王小姐,“你已經(jīng)被辭退了”。經(jīng)過仲裁,王小姐得到了1.8萬元的賠償。
盡管王小姐維權成功了,但上班時間都沒安排的工作,足見其也并不是那么重要,讓人不得不質疑,用人單位是在故意找理由辭退員工。
而“深夜10分鐘內必須回復群消息”卻戳中了很多職場人的痛點。
不得不承認,即時通訊軟件的出現(xiàn),比如微信,讓工作突破了時空的限制,只要有網(wǎng)絡,你就可能隨時被@到。
許多單位通過微信“工作群”,工作要求不分時間、地點隨時跑到職工手機上。職工呢,就像著了魔一樣隨時隨地都盯著手機,生怕錯過工作上的重要信息,而錯過可能就意味著挨罵、處分甚至被辭退。
不少員工抱怨:下班比上班還忙,不但沒有加班費,回復不及時還可能被罰款。
也許指令發(fā)布者不以為然,不就是回個信息嗎?能占用多長時間呢?
但問題是,作為職工就有義務“時刻準備著”接指令、通知并及時回復嗎?如果涉及復雜匯報工作,恐怕占用時間會更長,這是否屬于加班范疇?
可見,在一定程度上微信“綁架”了職工的業(yè)余生活。但這個事兒又不能怪微信,技術本身沒有錯,錯的是使用它的人,在不合適的時間讓它發(fā)揮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