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翔談違法記錄消除問題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的趙宏教授經常收到讀者的來信,其中一封講述了15歲少年因未在副駕系安全帶而留下違法記錄,影響其轉學的案例。此事經媒體報道后,雖然得以解決,但趙宏教授的郵箱開始涌入許多類似經歷的信件。這些信件反映的主要問題是,即便僅有輕微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記錄,也會在升學、求職、考公務員乃至晉升時遇到障礙,因為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中會帶有相關備注,從而影響個人發(fā)展。
今年6月,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即將迎來二次審議,圍繞有備注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合法性及違法記錄消除的可能性,學術界展開了討論。《中國新聞周刊》為此采訪了趙宏教授及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的羅翔教授。羅翔談違法記錄消除問題。
趙宏教授指出,違法記錄消除問題在法學界討論不多,處于一個相對空白的地帶。她通過具體案例分析,強調了即便未成年人的輕微交通違規(guī)也可能導致長期負面影響。羅翔教授則從公眾認知角度解釋了違法與犯罪的區(qū)別,指出盡管治安管理處罰法不屬于刑法范疇,但其行政拘留措施對個人權利的限制有時比某些刑罰更嚴苛,且實踐中違法記錄常被不當放大其影響,等同于犯罪記錄。
兩位教授均提到,現行法律體系并未對違法記錄設定附隨后果,而僅針對犯罪行為有限定。修訂草案中雖引入未成年人違法記錄封存制度,但仍存在查詢范圍模糊及成人違法記錄處理缺失的問題。他們強調,過罰相當原則應適用于所有處罰,不應讓輕微違法行為成為個人終身負擔,阻礙其改過自新和社會融入。趙宏教授主張違法記錄在失去量罰作用后應適時消除,羅翔教授則建議在確保合理記錄的同時,明確記錄、查詢的依據、程序及提供相應的法律救濟途徑。
綜上,隨著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修訂,如何合理處理違法記錄,保障個體權益,減少不必要的社會排斥效應,成為了亟待解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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