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曉霞(化名)離家出走了。她本應和同齡人一樣坐在教室里讀書,但一年前的暑假,父親李冬(化名)發(fā)現(xiàn)她被迫賣淫、被人強奸。當時,李曉霞才13歲。
2024年5月,湖南新化縣法院查明,從2023年4月起至7月27日案發(fā),共8名成年人、6名未成年人對李曉霞實施了犯罪行為。主犯劉某某對李曉霞進行了引誘和奸淫,作案時17歲。最終,所有犯罪分子均獲刑,其中劉某某數(shù)罪并罰被判9年2個月,6名未成年人都被判處緩刑。
本案中,有3名成年被告人為公職人員,均通過聯(lián)系劉某某與李曉霞發(fā)生性關系。這三名公職人員已被開除公職,其中一名鄉(xiāng)鎮(zhèn)人大副主席被雙開。
案發(fā)后,新化縣城內賓館、電競酒店等場所及街道、鄉(xiāng)道都張貼了嚴厲打擊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警示標語。自2024年1月起,新化縣檢察院、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四部門聯(lián)合發(fā)布通告,在全縣開展為期一年的“利劍護蕾·雷霆行動”,對性侵害未成年人保持“零容忍”“零懈怠”。
李冬承認自己對女兒關心不夠,導致她有了錯誤認識。他希望女兒能重返校園,完成學業(yè)。
李曉霞的父親李冬回憶,2023年7月下旬的一天凌晨,他突然聽到關門聲,發(fā)現(xiàn)女兒不見了。當晚他立即出門尋找,次日上午仍無果。母親吳敏報警,但監(jiān)控未提供有效線索。第三天下午,李曉霞通過社交平臺私信媽媽,稱需要錢給朋友買生日蛋糕,并透露她在一同學家中。李冬趕到該地點卻沒找到女兒,最后通過反復詢問得知女兒在當?shù)啬迟e館。李冬隨即報警,警察也趕到了現(xiàn)場。在房間內,李曉霞與一名陌生男子在一起。事發(fā)當晚,李曉霞被帶到醫(yī)院檢查,陌生男子曾某某被帶到派出所問話。
案件轉為刑事案件后,當?shù)匦虃纱箨犝归_調查,多名犯罪嫌疑人陸續(xù)到案。李冬在錄口供過程中得知,女兒被性侵并非第一次。早在三個多月前,李曉霞便被輟學無業(yè)的劉某某強奸并引誘賣淫。據判決書披露,劉某某于2006年7月出生,初中肄業(yè)。2023年4月左右,劉某某通過QQ聯(lián)系李曉霞發(fā)生了一次性關系,隨后又發(fā)生了兩次。此后,劉某某安排李曉霞賣淫,獲利9500元。
除廖某某外,還有7名成年人通過劉某某介紹進行嫖娼并對李曉霞進行了強奸。龔昊東、羅偉、王澤宇等7人的辯護人提出被害人刻意隱瞞年齡且自愿發(fā)生性關系,存在重大過錯。根據我國刑法及相關規(guī)定,知道或應當知道對方是不滿14周歲的幼女而實施奸淫等性侵害行為的,應當認定行為人“明知”對方是幼女。新化縣法院認為,李曉霞系不滿14周歲的幼女,其刻意隱瞞年齡的行為不屬于刑法上的過錯。
最終,劉某某因犯引誘幼女賣淫罪、強奸罪,數(shù)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9年2個月;其他被告人分別判處不同刑期。李冬不服判決申請抗訴,但新化縣檢察院決定不予抗訴。二審法院維持原判。
李曉霞遭遇的侵犯不僅來自成年人,還包括同校學生。一審法院認為,根據6名未成年被告人的犯罪情節(jié)和悔罪表現(xiàn),秉著對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依法對6被告人宣告緩刑。
案發(fā)后,新化縣加強了未成年人保護綜合治理,對重點場所、重點領域、重點群體進行專項排查。李曉霞被轉學,但上了一學期后開始找借口不想上學。勉強上學一年后,她在暑假期間多次離家出走。最近一次是在今年9月份,李冬通過手機定位將她帶回家,但她很快再次離家出走。目前,李曉霞偶爾會與其媽媽聯(lián)系,依靠代打、陪練游戲獲取收入。
專家指出,近年來未成年人犯罪呈現(xiàn)低齡化、團伙化、惡性化趨勢,特別是重傷害、強奸等嚴重犯罪較為突出。必須高度重視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問題,加強對家庭內部性侵害的監(jiān)控和法律干預,完善受侵害未成年人的兜底保障制度。推進兒童防性侵綜合保護體系完善,提升社會觀念和認知,是一項長期且艱巨的任務。
女孩遭14人性侵3人為公職人員據澎湃新聞報道,本來應和同齡人一樣,坐在教室里讀書,但一年前的暑假,當時13歲的李曉霞竟被迫賣淫、被人強奸。
2024-11-04 10:32:58女孩遭14人性侵3人為公職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