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網友發(fā)文稱,江蘇南通山姆會員店的一名試吃員因在網上公布自己的工資而被開除。此前該員工的到手工資為南通市最低標準。
南通山姆會員店工作人員表示,試吃員通常不屬于山姆員工,具體情況需向該員工所在的公司了解。經查詢,這名員工屬于廣州市達生市場推廣有限公司。該公司一名負責人回應稱,他們確實與南通山姆會員店有合作,大部分品牌推廣試吃員均為該公司派出。但該員工顧小姐所述情況與事實不符,雙方簽有保密協(xié)議,且該員工只有兩個月為滿勤,月工資均超過4000元,符合規(guī)定。
被解除勞動關系的員工所簽訂的《保密協(xié)議》和《員工手冊》明確規(guī)定工資信息屬于保密范疇。負責人稱,顧小姐在該公司工作不到6個月,僅2024年10月和12月為滿勤,兩月工資分別為4465.68元和4092.92元(扣除社保費后實發(fā)3570.62元)。當地街道已審核過薪資計算方法,確認無誤。公司認為顧小姐的行為影響了客戶公司的聲譽,希望她刪除相關微博,并決定補償其一個月工資約2900余元。顧小姐聯系了微博發(fā)布者要求撤掉該微博,但對方回復稱不是自己發(fā)布的,尚需等待處理。
關于在網絡上公布自己的工資條是否違規(guī),法律專家表示,用人單位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必須具備合法性,并需要履行相應的程序,如向勞動者公示告知。如果公司與員工簽訂的保密協(xié)議中明確規(guī)定工資信息屬于保密內容,員工公布工資條將違反公司的保密規(guī)定,公司可以依據合同要求員工承擔相應責任,如賠償損失等。如果企業(yè)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不滿足這些條件,則以此為依據開除員工可能不合法。
近日,一名網友發(fā)文稱江蘇南通山姆會員店的一名試吃員因在網上公布自己的工資而被開除。這名員工表示其到手的工資是南通市最低標準。對此,相關負責人回應說,該員工的說法與實際情況不符
2025-03-26 15:39:32山姆試吃員曬工資條被開除多方回應近日,一位網名為“南通老狼”的網友發(fā)布了一則信息,稱南通山姆會員店的一名試吃員因在網上公開自己的工資而被開除。該員工聲稱自己公布的工資低于預期,甚至遭到克扣
2025-03-27 07:39:54曬工資被開試吃員簽保密協(xi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