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爆!閃婚閃離背后的千萬財產糾葛
上海劉某為了兒子小劉的幸福婚姻,拿出2400萬全款購置婚房。然而,次年1月小劉和張某火速結婚后,短短三個月便離婚。更讓人驚訝的是,離婚協(xié)議中約定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最終房子歸小劉,但他需支付張某1500萬補償款。
三年后,劉某一紙訴狀將兒子和前兒媳告上法庭,要求償還1980萬元借款及利息。原來小劉買房時曾給父親打下欠條,但張某堅稱欠條是婚前簽署,與自己無關,拒絕償還。這場關于千萬財產的紛爭由此展開。
劉某為了給兒子小劉的未來婚姻生活筑牢根基,拿出積攢多年的2400萬積蓄,在上海全款購置了一套房產。次年1月,小劉與張某步入婚姻殿堂,一切看似美好。然而,這段婚姻僅維持了不到三個月便匆匆結束。在離婚時簽署的《離婚協(xié)議書》中,約定房產屬于夫妻雙方共同所有,小劉需向張某支付1500萬補償款。
時間一晃三年過去,劉某將兒子小劉和前兒媳張某告上法庭,要求他們償還借款本金1980萬元和相應利息。張某得知欠條一事時,堅稱欠條是小劉婚前所簽,與自己毫無關系,拒絕償還。
從滿心歡喜籌備婚禮,到短短三個月后分道揚鑣,再到三年后的法庭相見,這一系列的反轉劇情展示了婚姻與財產背后復雜的糾葛。
在這場財產大戰(zhàn)背后,隱藏著諸多復雜的法律問題?;榍百徺I的房產一般屬于個人財產,但本案中購房時間和結婚時間相隔特別近,需要法官綜合各種因素判斷。關于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法律規(guī)定明確,但本案中的欠條是在婚前簽署,法院需要進一步審查是否存在特殊情形。離婚協(xié)議在夫妻之間具有法律約束力,但如果損害他人利益,部分內容可能被認定無效。
深圳男子陳岳因生意周轉需要,向朋友羅某明借了850萬元的高利貸。然而,這筆借款最終讓他陷入困境,他被要求償還2400余萬元。由于無力償還,陳岳因“拒不執(zhí)行判決、裁定罪”被判刑一年
2024-12-09 17:05:29男子借850萬高利貸被執(zhí)行24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