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審理后認為,張女士申請年假和喪假并陳述了理由,公司人事表示可以,并提議把哺乳假一起休,但未提醒張女士如何履行請假手續(xù)。考慮到張女士在哺乳期內,最終認定公司屬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判決公司支付張女士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18000元。另外,法院還判決公司支付張女士育兒假工資1360元。根據(jù)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相關規(guī)定,在子女滿3歲之前,每人每年可享受5個工作日的育兒假。我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還對哺乳假予以明確,哺乳期未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要在每天的勞動期間安排一小時的哺乳時間,多胞胎每增加一個嬰兒每天多增加一個小時的哺乳時間。
目前,我國正在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推動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特別是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特殊時期的權益保障更是日趨完善。
2025-05-18 14:46:29先兆流產請假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如果遇到特殊情況需要請假,這是她們的正當權益。如果用人單位不批準請假,再以曠工為由將職工開除,這樣的做法是否合理?閆女士在北京一家文化傳播公司工作多年,并簽訂有勞動合同
2025-05-18 15:44:56女子先兆流產后請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