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發(fā)布關于被告人梁某某被控犯故意殺人罪一案延期開庭的公告。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此案,原定于當日庭前會議后開庭審理。因在庭前會議中出現被害人近親屬的訴訟代理人、被告人及辯護人申請證人出庭等法定事由,依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決定延期開庭審理。
此前,2024年6月9日,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區(qū)中航城小區(qū)內發(fā)生一起故意傷人事件,27歲女子王某某在家門口遭同小區(qū)居民梁某某持刀襲擊身亡。案發(fā)近一年后,該案原定于今日上午9點半在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被害人的母親王女士在庭審前表示,她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會嚴懲罪犯,給女兒一個公道。王女士回憶,事發(fā)當天她在外面,回家時看到女兒躺在客廳的鋼琴旁,身上蓋著白布,手上和胳膊上都是傷。直到當晚9點多在殯儀館才見到女兒最后一面。她描述女兒非常善良、陽光、上進,對生活充滿熱愛,至今無法接受女兒離世的事實。
采訪過程中,提到女兒時,王女士難忍悲痛。她提到兇手鑒定為患有精神疾病,但沒有既往就診病史,是在事件發(fā)生后進行的鑒定。醫(yī)院報告指出梁某某由于患精神分裂癥,對當天發(fā)生的事情負部分刑事責任。王女士希望法院能夠真正嚴懲罪犯。
記者了解到,被害人母親作為此案證人,不能出庭旁聽。王女士表示,如果能出庭,她也不想對兇手說什么,只想讓她被判死刑。她還委托律師將兩張女兒的照片帶進法庭,展示給合議庭以及被告人的辯護律師,以證明她女兒的無辜。她希望媒體使用女兒照片時不打碼,讓女兒以這種方式永遠留在互聯(lián)網和網民的記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