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陽泉市中級人民法院發(fā)布的一則布告引起了廣泛關注。布告內容顯示,一名1997年出生的女子孫某某因殺害鄰居而被判處死刑并執(zhí)行。
孫某某為了達到被判處死刑的目的,通過網絡購買了一把砍刀,并選擇行動不便的鄰居潘某某作為犯罪對象。2021年9月27日,孫某某在其居住的五層樓道內趁潘某某不備,使用砍刀連續(xù)砍擊其頭部和頸項部,導致潘某某顱腦損傷,經搶救無效死亡。受害者潘某某當時68歲,與孫某某是鄰居關系。
法院依法判處孫某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一審判決后,孫某某沒有提出上訴。經過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復核,裁定維持原判,并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最終判處孫某某死刑。
近日,山西省陽泉市中級人民法院發(fā)布的一則布告引發(fā)關注。布告內容顯示,1997年出生的孫某某將隔壁行動不便的68歲鄰居當作目標,網購砍刀,意圖通過實施犯罪達到被判處死刑的目的
2025-06-11 14:41:18女子砍死鄰居被執(zhí)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