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嵊州三江派出所凌晨3時接到報警,稱某小區(qū)發(fā)生高空拋物事件。民警趕到現(xiàn)場后發(fā)現(xiàn)一輛電瓶車的后尾箱外殼被砸碎,地面上散落著各種物品,其中包括一個印有電話及地址的外賣袋。
根據外賣信息,民警敲響了11樓王某家的房門。經詢問,嫌疑人王某很快承認了自己的行為。原來,當晚他與女友產生矛盾,為了發(fā)泄情緒,將手中剝到一半的榴蓮連殼帶肉從陽臺窗戶扔出,隨后又將整盒車厘子、近20包零食以及生活垃圾一并拋下。
目前,王某因涉嫌高空拋物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警方提醒,高空拋物不僅是極不文明的行為,更是違法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二規(guī)定,從建筑物或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jié)嚴重的,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處罰金。為保障您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請自覺抵制高空拋物行為。
近日,上海青浦警方破獲一起高空拋物案,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2025年4月16日,上海青浦公安分局華新派出所接沈女士報警稱,小區(qū)內疑似有人高空拋物。
2025-05-11 14:56:50上海一男子拆違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