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識淡薄也是一個重要因素。很多年輕人以為“未成年=免罪金牌”。這次事件中,5名施暴者因未滿16周歲未被刑拘,引發(fā)爭議。按《刑法》規(guī)定,16歲以下對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才負刑責,但現(xiàn)實中,不少青少年根本不懂這些,甚至故意利用年齡漏洞犯罪。他們認為“只要不殺人就沒事”,甚至覺得“被抓了大不了關(guān)幾天”,這種認知偏差讓“未成年”反而成了暴力行為的“保護傘”。
鄭州事件揭示了社會治理的三大漏洞:網(wǎng)絡監(jiān)管缺位、青少年教育失靈、法律懲戒不足。要根治這些問題,必須多管齊下。
社交平臺應加強管理。微信、QQ等平臺對群組管理長期放任不管,涉事群組可能長期傳播暴力內(nèi)容。建議平臺升級實名制,限制同一設備注冊多個賬號,切斷“馬甲群”生存空間;使用AI智能識別,對含“約架”“打架”等關(guān)鍵詞的群聊自動預警,封禁違規(guī)群組;建立舉報獎勵機制,鼓勵用戶舉報暴力群組,對有效舉報給予現(xiàn)金獎勵。平臺若只想著賺流量,對這些群組放任不管,類似事件只會越來越多。
家庭和學校也需發(fā)揮作用。許多家長對孩子社交動態(tài)漠不關(guān)心,學校也缺乏針對性的法治教育。家長應多傾聽孩子的心聲,弄清楚他們?yōu)楹纬撩跃W(wǎng)絡暴力;學校應開設“反暴力課程”,通過情景劇、辯論賽等形式讓孩子明白暴力的代價;對有暴力傾向的學生,還應聯(lián)合心理咨詢師進行疏導?,F(xiàn)在的孩子接觸信息多,但分辨能力差,家長和老師若只會批評“不懂事”,根本解決不了問題。
法律也需要更加嚴厲。雖然《刑法》保護未成年人,但不應無底線。參考其他國家經(jīng)驗,對作案手段殘忍、后果嚴重的未成年人,可以使用“惡意補足年齡”原則追究責任;建立“少年司法矯正中心”,對涉罪未成年人進行軍事化管理和心理治療,而不是簡單釋放;提高監(jiān)護人責任,對失職家長罰款甚至剝奪監(jiān)護權(quán),倒逼家庭履行義務。法律若總是“心慈手軟”,只會讓一些孩子覺得“我未成年,打人沒事”,變本加厲。
鄭州人民公園的這場風波敲響了警鐘。當“約架”成為年輕人解決矛盾的默認選項,當“未成年”淪為犯罪者的擋箭牌,整個社會都需行動起來。平臺、家庭、學校、法律,缺一不可。
年輕人,別把拳頭揮向同胞,你的熱血該用在值得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