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300元贍養(yǎng)費的合理性。二三線城市公辦養(yǎng)老院月均費用大概2000-4000元,包含床位費、餐飲費和基礎護理費。韓先生每月有2200元退休金,妻子只給300元,確實偏低。但這里要考慮兩個因素:一是韓先生有自己的退休金,贍養(yǎng)義務應先從其自身收入中支出;二是贍養(yǎng)義務的履行,不能脫離施暴者過去的行為對受害者造成的傷害。
這件事在網上引發(fā)了熱議,網友們幾乎一邊倒地支持妻女,認為韓先生是“自作自受”。有人認為這是因果報應,有人理性支持妻女的做法,還有人從法律角度探討。少數(shù)網友覺得“畢竟血濃于水”,認為妻女應該給個機會,但這種觀點很快被反駁。網友的態(tài)度很明確:同情韓先生如今的處境,但絕不原諒他過去的暴行。受害者沒有義務為施暴者的晚年買單,遲到的道歉永遠彌補不了已經造成的傷害。
韓先生的故事本質上是一場遲到的懺悔與無法愈合的創(chuàng)傷之間的對抗。年輕時,他用暴力摧毀了家庭的溫暖;年老后,他試圖用一句“我會改”挽回親情,但親情早已在一次次家暴中被碾得粉碎。從法律角度看,贍養(yǎng)義務有明確規(guī)定,但法律也不會縱容施暴者的惡行;從情感角度看,受害者有權選擇不原諒,幾十年的恐懼和傷害不是一句輕飄飄的道歉就能抹平的。
這件事也提醒所有人:家暴不是“家務事”,而是違法行為,施暴者終將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無論是婚姻還是家庭,尊重和關愛才是基礎,暴力只會讓親情走向破裂,等到年老體弱時再后悔,早已為時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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