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河南知名反串網(wǎng)紅“羅大美”遇害案二審在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下午5時許,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法官當庭宣判,駁回余金生、沙玉姣、楊恒三人的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余金生死刑。

庭審結束后,羅大美的妹妹小尚和母親講述了當天庭審期間三名被告人受審的細節(jié)。該案于今年10月24日作出一審判決: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判處被告人余金生死刑;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沙玉姣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楊恒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對三人適用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chǎn)、罰金等附加刑,責令退賠被害人親屬經(jīng)濟損失。宣判后,三被告人均不服,分別提起上訴。

小尚表示,她非常感謝出庭的四位檢察員及三位合議庭成員。在這場庭審中,他們讓家屬感受到司法人員的專業(yè),對三名罪犯的狡辯一一嚴厲回擊,讓家屬真正感受到了法律的尊嚴。
對于被告人楊恒的量刑問題,小尚表示家屬和辯護律師在庭上充分發(fā)表了意見,但家屬認為楊恒起到了主犯的角色和作用。后期拿到正式判決書后,家屬將仔細研判,可能在時機成熟時繼續(xù)嘗試申訴或申請啟動審判監(jiān)督程序。
關于三名被告人在法庭上的表現(xiàn),小尚說他們均沒有認罪悔罪的表現(xiàn),甚至比一審時更加惡劣。法庭上圍繞余金生所說的“自愿贈予”和“作案過程是臆想”等問題展開辯論,檢察官詳細列舉證據(jù)予以反駁。余金生反復強調(diào)不認可他的供述,但法庭出示了客觀證據(jù)并發(fā)表了強有力的觀點。
羅大美的母親告訴記者,余金生在聽到維持一審判決,自己依然是死刑的時候,大吵大鬧,表示不服判決。法警將余金生帶離法庭時,他還在大聲吵嚷。
對于當天的判決結果,羅大美的母親希望盡快拿到紙質(zhì)判決書,去殯儀館接兒子回家,并把判決結果告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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