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6月11日電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2年前在一項活動中向馬英九丟鞋的王獻極等人被臺北地方法院判決無罪。
據(jù)報道,馬英九2012年12月10日參加活動并致辭,“獨派”人士王獻極、賴芳征當場向馬英九丟鞋和資料袋,都遭在場隨扈攔下,并未丟中馬英九。
臺北地檢署認為兩人的行為擾亂活動,妨害與會者合法集會的權(quán)利,依違反“集會游行法”及“強制罪”起訴。
法院審理時,兩人堅不認罪,辯稱丟鞋屬于言論自由范疇,并非暴力行為。王獻極說,他不滿馬英九競選政見都沒有兌現(xiàn),所以丟鞋表達心聲;賴芳征則說,是覺得資料袋內(nèi)文宣內(nèi)容不實,才“丟還”資料。
法官勘驗現(xiàn)場錄像光盤后認為,當天活動未因丟鞋事件而中斷,兩人除了丟鞋和資料,并未妨害活動進行,況且現(xiàn)場還有民眾也鼓噪抗議,活動也未中斷。兩人行為雖有待商榷,但不構(gòu)成違反“集會游行法”或“強制罪”,判處兩人無罪,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