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上,張航、張巧聯(lián)兩人認(rèn)罪悔罪。張航律師為其辯護稱,張航是一個單純的女孩,其加入“全能神”不是自愿。張巧聯(lián)則在庭上一再說“對不起”“我道歉”。
張帆:為自己辯解多次露出笑容
看到庭上播放當(dāng)時打人的現(xiàn)場,張帆沒有否認(rèn)事實。但她為自己辯護稱,自己是超自然的,是正當(dāng)防衛(wèi),被害人是“邪靈”,是“惡魔”,必須打死。
針對自己“用手撐著餐桌反復(fù)跳起,用力踩踏吳碩艷頭部、臉部,直至其無力跳起”的指控,張帆稱當(dāng)時自己是沒有力量了,才按著桌子。針對“持餐廳內(nèi)座椅,打吳碩艷頭部”等指控,張帆稱自己持椅子打,就沒打著。
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解,張帆還多次露出了笑容。
庭上,張帆的辯護律師對受害人尸體鑒定提出異議,她稱張帆的椅子沒打著受害人,鑒定一定會有問題。該律師甚至向法庭申請,給張帆做精神鑒定,但這遭到了張帆的否決。
此前,在接受警方訊問時張帆曾說,自己當(dāng)時一邊踩一邊用“魔鬼我詛咒你下到無底深坑永世也不得超生之類的話詛咒她”。
張立冬:場面太血腥了,我不想回憶
今年55歲的張立冬8歲上學(xué),18歲務(wù)工,19歲到青島海軍服役,23歲退伍后,從事過房地產(chǎn)等多種行業(yè)。在接受女兒張帆的“牧養(yǎng)”信奉“全能神”后,還在呂迎春、張帆的指使下,將家庭財產(chǎn)1000余萬元存于呂迎春、張帆名下,以獻給“全能神”。
同女兒一樣,張立冬認(rèn)為自己是正當(dāng)防衛(wèi),否決了辯護律師為其做精神鑒定的申請。他認(rèn)為自己持拖把砸、將吳碩艷從桌椅之間拖出來打,不應(yīng)是致命傷。
面對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罪的指控,張立冬為自己辯護稱,其信奉的是“正教”,不同于被國家已經(jīng)取締的“全能神”教。張立冬當(dāng)庭陳述案情時神情淡定,并不時露出笑意。
今年5月30日9時20分,張立冬在接受警方詢問時,曾表示,“被執(zhí)行拘留后,在監(jiān)室里面,腦子清醒了許多?;貞浧鹨徊糠之?dāng)時事情發(fā)生的情節(jié),但是當(dāng)時的場面太血腥了,我不想回憶。”
他還提到了自己的情人張巧聯(lián),并稱自己是聽到張帆說,那個婦女是“惡魔”“邪靈”,叫打死她,叫她下無底深淵,“我相信張帆說的話,”他說。
呂迎春:她起來就必然攻擊我們
和張帆、張立冬一樣,呂迎春也面臨著故意殺人、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兩項罪名,她也認(rèn)為自己是正當(dāng)防衛(wèi),沒怎么打,信的是正教,傳的也是正教,稱自己所信奉的“全能神”教,是正教。對此,其辯護律師也辯稱其沒怎么毆打吳碩艷。
在接受警方訊問時,呂迎春曾供述稱,事發(fā)前其在玩手機,突然感覺有“惡靈”在攻擊自己,覺得很難受,這時,突然看見一個女的,在薅張帆的頭發(fā),這才繞過桌子去拉那女的,還把手伸到那女的腋下拖。最后,那女的松手,半跪在地上,自己用腳踹了她兩三腳,“就是不想讓她起來,我認(rèn)為她就是惡靈,如果起來的話,必然攻擊我們。”
□5名被告人
張帆成為第一被告人
上午8時,審判長宣布開庭,法警將被告人帶入法庭。令旁聽人員感到意外的是,第一個被帶入法庭的不是留著光頭的張立冬,而是其大女兒、今年29歲的張帆。在該案中,張帆被列為第一被告人。第二被告人是今年55歲的張立冬,其后依次是隨35歲的呂迎春、事發(fā)時剛滿18周歲的張航、今年雖然只有23歲但已是張立冬情婦的張巧聯(lián)。
關(guān)于張帆被列為第一被告的原因,律師高成稱不難理解。
高成分析稱,在招遠(yuǎn)“5·28”麥當(dāng)勞故意殺人案中,在對被害人吳碩艷實施毆打、致其死亡中,張帆起了主要作用,“她是發(fā)起者,指揮者,她用椅子砸、用腳踏;在毆打中最積極、最兇殘;她還指揮其他人打”。高成表示,結(jié)合證據(jù)、犯罪嫌疑人供述、證人證言及相關(guān)視頻證據(jù)分析,該案中張帆是此次事件的引發(fā)者、組織者、安排者,在“全能神”教中,她處于“長子”地位,是個頭目,別人都會聽她的,遵照其指示,積極、兇殘地參與毆打,最終致吳碩艷死亡。
高成分析,張立冬被列為第二被告人,是因其在該事件中起了主要作用,他用拖把打,用腳跺吳碩艷的頭、脖子,自始至終積極參與,他參與的時間最長,還指揮現(xiàn)場,在別人勸阻時,威脅“誰管誰死”,有人要報警,是他不讓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