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2015年給予10名中管干部黨紀重處分并作出重大職務調整
2015年,中央紀委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把紀律和規(guī)矩挺在前面,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在紀律審查工作中,針對被審查人的具體情況,綜合考慮其違紀行為的性質和情節(jié)、造成的后果和影響、認錯悔錯態(tài)度,以及配合組織審查、退繳違紀所得等情況,依紀依規(guī)給予10名中管干部黨紀重處分,并作出重大職務調整。具體情況是:

許愛民
江西省政協(xié)原黨組成員、副主席許愛民因嚴重違紀,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
1979年——1988年,在景德鎮(zhèn)陶瓷學院工程系硅酸鹽專業(yè)畢業(yè)并留校任教10年,期間任助教、講師,團委副書記、書記,院黨委委員、工程系黨總支書記;
1988年——1995年,任共青團撫州地委書記,撫州地區(qū)商業(yè)局局長,東鄉(xiāng)縣委副書記、縣長,臨川市委副書記、市長;
1995年——1997年1月,任撫州行署副專員兼臨川市委副書記、市長;
1997年1月——2001年6月,任中共景德鎮(zhèn)市委常委、副市長,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2001年7月——2003年9月,任中共景德鎮(zhèn)市委副書記、市長、市政府黨組書記;
2003年9月——2004年7月,任中共景德鎮(zhèn)市委書記、市長;
2004年7月——2011年8月,任中共景德鎮(zhèn)市委書記;
2011年8月——2011年9月,任江西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書記并提名主任人選;
2011年9月——2013年1月,任江西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
2013年1月——2013年3月,任江西省第十一屆政協(xié)副主席、江西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
2013年3月——2015年,任江西省第十一屆政協(xié)副主席。
系中共江西省第十二、十三屆委員會委員。江西省第七屆、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顏世元
山東省委原常委、統(tǒng)戰(zhàn)部原部長顏世元因嚴重違紀,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降為副廳級非領導職務。
1975.10—1978.02曲阜縣姚村公社黨委通訊員、“農業(yè)學大寨”工作隊隊員
1978.02—1982.01山東聊城師范學院政治系政治專業(yè)學生
1982.01—1984.09山東聊城師范學院政治系助教
1984.09—1986.11山東大學哲學系辯證唯物主義與歷史唯物主義專業(yè)研究生
1986.11—1990.12山東大學哲學系講師、教研室副主任
1990.12—1991.12山東省委研究室綜合處正科級秘書
1991.12—1994.04山東省委辦公廳秘書二室副處級秘書
1994.04—1996.09山東省委辦公廳秘書二室副主任
1996.09—1997.10山東省委辦公廳正處級秘書
1997.10—2000.07山東省委辦公廳綜合二室主任
2000.07—2002.10山東省委辦公廳副主任
2002.10—2003.10山東省委副秘書長、辦公廳副主任
2003.10—2006.02山東省委副秘書長
2006.02—2008.02山東省委副秘書長、政策研究室主任
2008.02—2012.03山東省委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
2012.03—2012.05山東省委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統(tǒng)戰(zhàn)部部長
2012.05—2015.05山東省委常委、統(tǒng)戰(zhàn)部部長
2015.05—2015.06山東省委常委
2015.06—山東省政協(xié)辦公廳副巡視員(副廳級)
九屆省委委員

韓志然
內蒙古自治區(qū)政協(xié)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韓志然因嚴重違紀,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降為副廳級非領導職務。
1976.06—1979.05遼寧省巴林左旗畜牧局草原站干部、副站長;
1979.05—1981.10內蒙古自治區(qū)巴林左旗畜牧局草原站副站長;
1981.10—1983.11內蒙古自治區(qū)巴林左旗畜牧局副局長兼草原站站長;
1983.11—1986.02內蒙古自治區(qū)巴林左旗副旗長,旗委副書記;
1986.02—1989.03內蒙古自治區(qū)阿魯科爾沁旗旗委副書記、旗長;
1989.03—1990.02內蒙古自治區(qū)赤峰市副市長;
1990.02—1995.01內蒙古自治區(qū)赤峰市委常委、副市長;
1995.01—1998.04內蒙古自治區(qū)巴彥淖爾盟盟委副書記、盟長;
1998.04—2001.09內蒙古自治區(qū)政府秘書長(其間:1996.05—1998.05在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企業(yè)管理專業(yè)碩士研究生課程班學習);
2001.09—2003.01內蒙古自治區(qū)包頭市委副書記、市長(其間:2001.03—2002.01在中央黨校中青班學習);
2003.01—2003.06內蒙古自治區(qū)烏蘭察布盟盟委書記;
2003.06—2004.04內蒙古自治區(qū)烏蘭察布盟盟委書記、盟人大工委主任;
2004.04—2004.09內蒙古自治區(qū)烏蘭察布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4.09—2004.12內蒙古自治區(qū)呼和浩特市委書記;
2004.12—2011.12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委書記;
2011.12—2012.02待安排;
2012.02—2013.03內蒙古自治區(qū)政協(xié)副主席、黨組副書記;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委員
2013.03—2015.06,第十二屆全國政協(xié)常委、委員,內蒙古自治區(qū)政協(xié)副主席、黨組副書記,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委員。
擔任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

孫清云
陜西省政協(xié)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孫清云因嚴重違紀,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降為正處級非領導職務。
歷任中國青年報編輯、記者,中共黑龍江省委組織部科級、副處級干部,中共黑龍江省委辦公廳副處級、正處級秘書,山東省人才開發(fā)中心正處級干部,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正處級干部、綜合二室副主任(正處級),中共山東省委辦公廳正處級秘書、副廳級秘書兼秘書一室主任,中共山東省委辦公廳副主任等職務;
1994.10——1998.12,國務院辦公廳正局級秘書;
1998.12——2000.10,陜西省西安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00.10——2002.01,陜西省西安市委副書記;
2002.01——2002.04,陜西省西安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代市長、黨組書記;
2002.04——2006.07,陜西省西安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市長、黨組書記;
2006.07——2012.06,陜西省委常委、西安市委書記;
2007.02——2012.02,陜西省委常委、西安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2.02——2012.05,陜西省委常委、西安市委書記;
2012.05——2012.06,陜西省委副書記、西安市委書記;
2012.06——2015.01,陜西省委副書記;
2015.01——2015.03,陜西省委副書記、省政協(xié)副主席;
2015.03——2015.11,政協(xié)第十一屆陜西省委員會副主席。
(是中共十七大代表,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陜西省第十、十一、十二次黨代會代表,陜西省第十、十一屆省委委員、常委,陜西省第十屆人大代表,西安市第十、十一、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西安市第十、十一、十二屆市委委員、常委,西安市第十二、十三、十四屆人大代表)

張云
中國農業(yè)銀行原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行長張云因嚴重違紀,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行政撤職處分,由中國農業(yè)銀行按部門副職以下(不含部門副職)安排工作。
1978.01----1982.01蘭州大學經濟系政治經濟學專業(yè)本科生,獲經濟學學士學位;
1982.01----1985.07甘肅省委政策研究室農村政策研究室干部;
1985.07----1988.10中國農業(yè)銀行深圳市分行計劃處副處長;
1988.11----1990.04中國農業(yè)銀行深圳市分行辦公室主任;
1990.04----1992.11中國農業(yè)銀行深圳市分行行長助理(其間:1990.08--1992.10兼中國農業(yè)銀行深圳市分行人民北路支行行長);1992.11----1995.07中國農業(yè)銀行深圳市分行黨組成員、副行長兼機關黨委書記;
1995.07----1999.12中國農業(yè)銀行廣東省分行黨組成員、副行長;黨委委員、副行長(其間:1997.09--1999.12華南農業(yè)大學經貿學院農業(yè)經濟管理專業(yè)在職研究生,獲管理學碩士學位;1999.09--2000.01在中央黨校進修二班學習);
1999.12----2000.02中國農業(yè)銀行廣東省分行副行長、黨委副書記;
2000.02----2000.06中國農業(yè)銀行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分行黨委副書記(主持工作);
2000.06----2001.03中國農業(yè)銀行廣西自治區(qū)分行行長、黨委書記;
2001.03----2001.12中國農業(yè)銀行行長助理兼人事部總經理、黨委組織部部長;
2001.12----2009.01中國農業(yè)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其間:1998.09--2004.06武漢大學商學院政治經濟學專業(yè)學習,獲經濟學博士學位);
2009.01----2015年12月,中國農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行長、黨委副書記。

劉禮祖
江西省政協(xié)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劉禮祖因嚴重違紀,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降為科員。
1980.07——1984.12,宜豐縣潭山、天寶、新莊鄉(xiāng)黨委副書記、書記;
1985.01——1987.03,宜豐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1987.04——1989.10,奉新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1989.11——1992.03,奉新縣委副書記;
1992.04——1994.11,靖安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
1994.12——1999.08,撫州地委委員、行署常務副專員、地委副書記;
1999.09——2002.01,撫州市(地)委副書記、市長(行署專員);
2002.01——2004.03,江西省經貿委副主任、省中小企業(yè)局(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局)局長;
2004.03——2005.12,江西省林業(yè)廳廳長;
2005.12——2012.03,江西省林業(yè)廳黨組書記、廳長;
2012.02——2013.01,政協(xié)江西省第十屆委員會副主席;
2013.01——2016.01,政協(xié)江西省第十一屆委員會副主席。

劉志勇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政協(xié)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劉志勇因嚴重違紀,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降為正廳級非領導職務。
1971.12—1977.08,廣西東南礦機電廠修理鉗工
1977.08—1978.02,廣西桂林冶金機械廠鉗工
1978.02—1982.01,廣西大學機械系機械制造工藝及設備專業(yè)學習
1982.01—1983.01,廣西桂林冶金機械廠干部
1983.01—1984.07,廣西桂林冶金機械廠助理工程師
1984.07—1987.12,廣西桂林冶金機械廠金工車間副主任、代理主任
1987.12—1989.02,廣西桂林冶金機械廠技術科科長
1989.02—1991.06,廣西桂林冶金機械廠副總工程師、技術科科長
1991.06—1992.04,廣西桂林冶金機械廠第一副廠長
1992.04—1993.05,廣西桂林冶金機械廠廠長、黨委副書記
1993.05—1995.11,廣西桂林冶金機械總廠廠長、黨委副書記,兼廣西桂林林業(yè)機械廠廠長、黨委書記
1995.11—1998.06,廣西桂林市政府副秘書長,市經貿委主任、黨組副書記
1998.06—2002.02,廣西柳州地區(qū)行署副專員(其間:1999.03—1999.05,自治區(qū)黨委黨校學習)
2002.02—2002.07,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經濟貿易委員會副主任、黨組成員,兼自治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自治區(qū)煤礦安全監(jiān)察局、自治區(qū)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局長(主任)
2002.07—2004.02,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經濟貿易委員會副主任、黨組成員,兼自治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自治區(qū)煤礦安全監(jiān)察局、自治區(qū)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局長(主任)、黨組書記
2004.02—2004.06,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自治區(qū)煤礦安全監(jiān)察局)局長(試用期一年)、黨組書記
2004.06—2005.01,廣西百色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
2005.01—2006.01,廣西百色市委副書記、市長(其間:2005.09—2006.01,中央黨校第45期地廳級進修班學習)
2006.01—2006.02,廣西壯族自治區(qū)農墾局黨組書記
2006.02—2006.08,廣西壯族自治區(qū)農墾局局長、黨組書記,廣西農墾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006.08—2008.05,廣西壯族自治區(qū)農墾局局長,廣西農墾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008.05—2009.01,廣西壯族自治區(qū)農墾工委書記、自治區(qū)農墾局局長,廣西農墾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009.01—2009.03,廣西梧州市委書記
2009.03—2014.01,廣西梧州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4.01—2016.01,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政協(xié)副主席、黨組成員
中共十八大代表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黨委第九、十屆委員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第九、十次黨代會代表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第十、十一、十二屆人大代表
政協(xié)第十一屆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委員會委員

朱福壽
東風汽車公司原黨委副書記、董事、總經理朱福壽因嚴重違紀,受到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由東風汽車公司按部門副職以下(不含部門副職)非領導職務安排工作。
1994年11月至1997年05月,任東風公司車輪分公司副經理;
1997年05月至1999年01月,任東風車輪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1999年01月至2000年2月,任東風車輪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2000年02月至2000年10月,任東風汽車股份公司輕型車廠廠長兼黨委書記;
2000年04月至2002年04月,任東風汽車股份公司副總經理兼東風汽車股份公司汽車分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
2001年07月任東風公司黨委常委、東風汽車股份公司總經理;
2003年07月至今,任東風公司黨委常委,兼任東風汽車有限公司黨委常委、東風汽車股份公司總經理。
2015年12月,不再擔任東風汽車公司黨委副書記、黨委常委、董事職務。

曹建方
云南省委原常委、秘書長曹建方因嚴重違紀,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
1978.02—1980.01云南省財經學校學習
1980.01—1983.07云南省財政廳工業(yè)處、辦公室工作
1983.07—1985.06云南財貿學院財政系財政專業(yè)學習
1985.06—1995.01云南省財政廳辦公室秘書、主任科員、副主任(其間:1992.05—1994.06任云南省曲靖地區(qū)曲靖市科技副市長)
1995.01—1998.03云南省財政廳辦公室主任(1993.09—1995.07在中央財經大學財政專業(yè)研究生班學習并結業(yè))
1998.03—2002.11云南省財政廳副廳長、黨組成員(1996.09—1998.12在云南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yè)本科班學習)
2002.11—2003.01云南省財政廳副廳長、黨組書記
2003.01—2006.11云南省財政廳廳長、黨組書記
2006.11—2008.01云南省委常委、楚雄州委書記
2008.01—2008.03云南省委常委、副省長
2008.03—2011.11云南省副省長(2007.09—2010.06在武漢理工大學經濟學院產業(yè)經濟學專業(yè)在職研究生學習,獲經濟學博士學位)
2011.11—2012.05云南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云南省副省長
2012.05—2015.12云南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兼云南省委省直機關工作委員會書記、委員
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
2015年12月,免去云南省委秘書長兼省委省直機關工作委員會書記、委員職務,免去中共云南省委常委之職。

范堅
國家稅務總局原黨組成員、總經濟師范堅因嚴重違紀,受到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
1982年08月至1993年04月,歷任安徽省稅務局征收管理處科員、秘書(副科級)、副處長(正科級),政策法規(guī)處處長(副處級);
1993年至1994年,任國家稅務總局征收管理司秘書處副處長;
1994年06月至1999年10月,任國家稅務總局征收管理司綜合制度處處長
1999年10月至2005年08月,任國家稅務總局征收管理司副司長;
2005年08月至2008年07月,任國家稅務總局征收管理司司長;
2008年07月至2010年06月,任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司長;
2010年06月至2012年10月,任江蘇省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其間:2011年11月當選中共江蘇省第十二屆委員會委員);
2012年10月至2013年07月,任國家稅務總局總審計師;
2013年07月至2014年10月,任國家稅務總局總會計師;
2014年10月至2014年11月,任國家稅務總局總經濟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