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年之后的今天,聶樹斌被宣告無罪。
我們想從聶的母親,72歲的張煥枝講起。
喪子
1994年,時年50歲的張煥枝兒女雙全,兒子聶樹斌剛剛踏上工作崗位,在一所校辦工廠當焊工。
平靜的生活,在1994年9月24日被打破。當天,三名民警來到聶家——之前,在石家莊西郊的玉米地里,當?shù)匾簤杭S技術科的女描圖員康某某被害。警方宣布,懷疑聶樹斌有作案嫌疑。他們安慰張煥枝說,如果兇手不是聶樹斌,很快就能放回來。
這種安慰沒能成為現(xiàn)實。1995年3月,石家莊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及強奸婦女罪,一審判處聶樹斌死刑。當天的庭審,張煥枝沒有被允許旁聽。理由是,案件涉及受害人隱私,被告方家屬不得旁聽。
張煥枝不死心,一個人坐在法院對面的街邊等。庭審結束后,她終于見到了兒子——聶樹斌當時坐在法庭的最前排,背對著法庭門嚎啕大哭。張煥枝剛要走上前,就被法警攔住往外推,她哭著大喊一聲:“樹斌!”兒子回過頭看了一眼,仰著頭,滿臉是淚。
這一幕,成為母子最后一次相見,也成為刻在張煥枝腦海里最無法抹掉的畫面。
聶樹斌不服,提起上訴。1995年4月25日,河北省高院改變了部分量刑,但依然作出了核準死刑的二審判決。兩天后,聶樹斌被執(zhí)行死刑。
張煥枝不相信兒子會殺人。在她的印象里,兒子“連一只雞都不敢殺”。
申冤
張煥枝開始四處奔走。在接受采訪時,她說,“去河北不管用,我就上北京。那時候我都不知道怎么去北京,到什么地方下車我都不懂……感覺就像在黑夜里摸?!?/p>
很難想象這位母親如何撐過這21年。21年間,她的老伴兒曾經因為此案自殺未遂癱瘓在床,她也從一個農村婦女變成了熟悉法律的“斗士”。
“她太不容易了?!泵襟w人馬云龍這樣評價張煥枝。
馬是第一位報道聶樹斌案的記者。2005年3月15日,他和另外兩名記者在《河南商報(微博)》上發(fā)表了題為《一案兩兇誰是真兇》的稿子,披露王書金是才是聶樹斌案的真兇。
報道一出,當天被全國上百家報紙登載。聶案也在一夜間,變成了全國性的大案要案,開始有更多的媒體、學者、律師也加入到奔走的行列。
即使不提“真兇”王書金,回頭來看,當時法院的判決也存在著諸多疑點:
比如,在作案時間、作案工具、被害人死因等方面存在許多問題,并且判決采信的證據(jù)中只有聶樹斌的有罪供述是直接證據(jù),現(xiàn)場勘查筆錄、尸體檢驗報告、物證及證人證言等均為間接證據(jù),并不能證明被后人康某某的死亡事實與聶樹斌有關;
而諸如聶樹斌被抓后前5天的審訊筆錄,死者丈夫、最早發(fā)現(xiàn)并找到被害人衣服的死者工友兼同寢好友等證人證言的壁爐,以及聶樹斌工作的工廠車間的考勤表,要么完全被搞丟,要么明顯存在疑點。
聽起來就像是一幕荒誕劇。

艱難
11年——聶樹斌案重審的漫長艱難,超出了很多人的想象,也消解了許多人的耐心。
2005年,馬云龍的報道出來后,現(xiàn)在的中紀委副書記、時任河北政法委書記的劉金國很快召開公檢法三家聯(lián)席會議,成立聶案專案組和王書金案專案組,要求“盡快完成調查,爭取一個月后召開新聞發(fā)布會,向全國媒體報告”。
耐尋味的的是,承諾一個月拿出結果的劉金國,一星期后被調任公安部黨委委員、副部長?!笆钦l把他調走的?”這成為聶案中的一個未解之謎。
張煥枝的申訴也遭遇了重重困境。比如,法院曾以聶家沒有判決書為由,拒絕啟動聶案的復查及再審,但同時,他們又拒絕向聶家提供判決書——張煥枝稱,當年兒子被槍斃,自己根本就沒有收到判決書;法院則稱,法院沒有義務補發(fā)判決書。
單這一項,一拖就是兩年。直到2007年,張煥枝才艱難地從被害人家屬手中拿到了當年的判決書。同年,這份材料贏得了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份回函:“申訴材料函轉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處理,請與該院聯(lián)系。此復。”
“此復”不是正式的法律文書,卻表明了最高人民法院對聶樹斌案的態(tài)度。遺憾的是,聶案在河北高院的復查程序中卻一拖再拖。面對每月信訪的張煥枝,法官只能給一個十年不變的說法,“再等等”。
一邊是法院的持續(xù)靜默,一邊輿論的高頻關注。每年的全國兩會上,都有代表委員提及聶樹斌案。河北省高院院長被記者逼問聶樹斌案,也成為一道固定風景線。
這讓我想起差不多一個世紀前,卡夫卡筆下的《在法的門前》:鄉(xiāng)下人想走進衛(wèi)士把守的“法”的大門,衛(wèi)士說,“我可是很厲害的。再說我還僅僅是最低一級的衛(wèi)士哩,從一座廳堂到另一座廳堂,每一道門前面都站著一個衛(wèi)士,而且一個比一個厲害……鄉(xiāng)下人沒料到會碰見這么多困難;人家可是說法律之門人人都可以進,隨時都可以進啊……”

轉機
真正的轉機出現(xiàn)在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進行復查。把案件轉到山東,很難講是不是因為河北在此案中使用了太久的“拖字訣”。
最高法院稱,啟動復查的原因之一是應“河北高院的申請”。河北高院官方微博則稱,“本著對事實、法律和當事人高度負責的精神,做了大量工作”——差不多是為過去十年的復查作結。
“復查”是法院的一種內部審查工作,并沒有納入刑事訴訟程序。但這是“平反”的前提基礎。
在中國要平反一起刑事冤案,并不容易。一方面,中國刑事司法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實行的是公、檢、法三家的“流水作業(yè)”線性模式,一旦要糾偏,往往會“牽一發(fā)動全身”,涉及多家政法部門;另一方案,案件已經過去多年,除非真兇出現(xiàn)或被害人“死而復生”等迫不得已的因素,才會重啟平反的大門。
再退一步說,聶案發(fā)生的1994年,恰逢運動式的“嚴打”高潮,當時司法體系內,“疑罪從無”的理念還沒有像今天一樣成為共識,更多時候是“有罪推定”。
聶樹斌死時21歲,沉冤昭雪也用了21年。2年前,時隔18年后,曾經轟動的“呼格案”平反;當時被槍決的呼格,也是18歲。
呼格案中,趙志紅供述自己是真兇后,原本保留在公安局的兇手精斑樣本卻“莫名丟失”了;趙志紅被不公開審理時,10件命案中只被起訴了9件,缺席的那件,就是他主動招認的呼格案;甚至,如果不是連續(xù)的內參文章,趙甚至可能當時就被判處死刑,使案件進入更加死無對證的境地。
而在聶案中,王書金開庭時堅稱自己是真兇,控方卻堅持認為這與他無關;甚至,如果不是外界持續(xù)呼吁“刀下留人”,王書金也早就被執(zhí)行死刑了。
現(xiàn)實諷刺般地相似。

追責
宣判之后,包括馬云龍在內的許多人,更為在意的是應當立即啟動追責程序。許多人在問,到底是誰在阻撓聶案昭雪?是落馬的河北“政法王”
張越
,還是周本順?無論如何,如俠客島兩年前寫過的那樣,
“很明顯,有人意識到了錯判,卻遲遲不肯正視,甚至想繼續(xù)隱瞞?!?/strong>
在呼格案的報道中,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到每一個當年經辦此案的名字。但在聶案中,詭異地,這些名字卻始終模糊。也難怪很多人在問:遲來的正義還是不是正義?
從2012年2月22日起,法學教授徐昕(微博),在1200多天里堅持每天轉發(fā)為聶樹斌伸冤的微博。這條微博前后也被網(wǎng)友轉發(fā)了60多萬次。在他看來,“正義雖遲來,但仍為最高人民法院點贊?!?/p>
科幻小說《三體》里有一個場景:父親帶著兒子經過了一片武斗中死去的年輕人的墓地。兩個人有這樣一番對話:兒子問:他們是英雄嗎?父親說,不是。那他們是敵人嗎?也不是。
兒子繼續(xù)問:那他們是什么?父親答,“是歷史”。

道路
1994年,正是“嚴打”的時候。聶案平反,也讓人們想起那個斑駁陸離的改革初年。
但今天的判決指出,即使按照當年的標準——“強調辦案不要糾纏案件事實證據(jù)的細枝末節(jié),而要卡死案件的基本事實和基本證據(jù)”,此案也足以判定為錯案。因此,不能簡單地把冤錯案件歸結為當時的歷史條件。
冤假錯案為什么容易發(fā)生?不少法學界專家認為,應當歸咎于以往“以偵查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實踐。在這種格局下,庭審過分依賴偵查卷宗筆錄等書面材料,庭審流于形式,使得刑事訴訟通過法庭審理發(fā)現(xiàn)事實真相和保障人權的價值大打折扣。
這些年,我們已經見過很多冤案。聶樹斌案、呼格案、趙作海案、佘祥林案、浙江張氏叔侄案、孫萬剛案……
一起起冤案被復查,被平反,激發(fā)了社會對司法運作弊端的了解,有時甚至會給司法建設提供了改造動力和重構依據(jù)。
個案貌似微不足道,但是正義的基石。
只不過,不是所有人都有一個叫張煥枝的母親為自己伸冤,也不是所有案件中都會有一個王書金出現(xiàn)。這些偶然性因素,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徹底破解的路徑,只能從制度上入手,真真切切地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只有這樣,才能打開從個案正義向制度正義邁進的通道。
畢竟,以生命為成本的進步太過巨大,聶樹斌們也只能偶然性伸冤。個案成全了碑林,卻沒有成就道路。
正如張煥枝今天說的那樣:“我等這個無罪判決等太久了。我很滿意這個結果,可我兒子再怎樣也回不來了,我很想他?!?/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