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網2月20日消息,香港律政司司長及行政長官就4名議員劉小麗、羅冠聰、梁國雄及姚松炎的宣誓提司法覆核案,4名議員今表示劉小麗、羅冠聰及姚松炎的法緩被拒。三人就被拒法援的結果提出上訴,今早被香港高等法院駁回。

羅冠聰(左二)和劉小麗(右一)。海外網資料圖
據香港文匯報消息,去年10月12日,在新一屆立法會首次大會上,劉小麗用十三分鐘龜速完成宣誓,姚松炎增加以及修改誓詞內容,羅冠聰以反問音調讀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梁國雄高舉黃傘、宣誓后又撕毀代表全國人大常委會2014年的“831決議”道具。律政司入稟時指四人宣誓時的表現不真誠和不莊嚴,要求高等法院根據基本法第104條及“宣誓及聲明條例“裁定四人宣示無效,并取消四人議員資格。
劉,羅,姚,梁議員資格司法覆核案原定于今年2月8日開審,因羅冠聰,劉小麗,姚松炎三人申請法援被拒,四人向高等法院申請將聆訊押后,案件押后至3月1日至3日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