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國球,現寧波市公安局水陸分局局長,當時也參與現場勘查工作,他回憶,現場勘查組每天至少工作16個小時以上,所有工作人員就暫住在案發(fā)現場對面的長發(fā)商廈臨時駐點。早上8點半到崗,一直工作到晚上12點,中間只有簡短的用餐時間。
就這樣,省廳、市局、分局三級公安機關的十幾位技術業(yè)務骨干,在偌大的案發(fā)現場足足工作了29個日日夜夜。從中心現場到周邊區(qū)域,從第一層營業(yè)廳到第六層工作區(qū),所有現場勘查人員“一厘米、一厘米”向前推進,絕不放過一個痕跡物證。經過大家的艱苦付出,公安機關在現場提取到了包括彈殼、彈頭、消音器、骨柄尖刀、軍用背包帶、鞋印等痕跡物證,并對犯罪嫌疑人進出通道、作案過程及案犯特征進行了初步刻畫和現場重建。事后證明,這些現場勘查工作,為最終破獲此案打下了第一個堅實基礎。
行程萬里
現場勘查還在最后掃尾,偵查工作也在緊鑼密鼓推進。專案組對相關嫌疑人逐一排查,并對可能銷贓的各個渠道進行全環(huán)節(jié)調查訪問和嚴密布控,案件的偵破卻毫無進展。
12月25日,也就是案發(fā)后的第19天,王永年副局長帶領一個工作組,趕赴北京向公安部匯報案件偵辦相關工作,并請求公安部向全國各地公安機關發(fā)出協(xié)查令。
與此同時,工作組還先后到兵器部208研究所、中國科學院、中國農科院、中國農大、中國鋼鐵研究院,對涉案槍支、彈藥、刀具和撬棍等物證,進行物證源頭、制作工藝特點的分析判定。最后,專案組判定案犯使用的子彈,是前民主德國所造用于支援社會主義兄弟國家的子彈,常見于越南戰(zhàn)場。這個關鍵物證的源頭查找,為偵查工作開辟了視野。
物證查找的艱苦是常人難以想像的,北京工作一結束,全國協(xié)查和后續(xù)的物證調查工作隨即展開。宋敏支隊長擔綱此次遠征任務,帶隊先后到廣西、廣東、貴州、甘肅、云南等9個公安廳、局進行案件通報、串并,并立足當地涉槍案件進行并案可能性調查。
除此以外,專案組還到廣州軍區(qū)后勤部某倉庫及物證相關企事業(yè)部門等13家單位進行物證調查、鑒別,查找綠洲案涉及的軍用背包帶等關鍵物證的來源。此次出征,行程逾萬里,專案組在全國各地排摸了大量疑似案件,確定了部分物證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