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4年9月,時任中紀委副書記、監(jiān)察部部長黃樹賢透露,中紀委已將利用電子商務提供微信紅包等列入反“四風”的查處范圍。實踐中,多地紀委已在日常工作中把微信紅包納入了監(jiān)管的范圍。
上述副廳級干部馬林稱,只在家人群里收發(fā)過紅包,其他場合一概不參與。“即使微信紅包數(shù)額不大,但大小都是腐敗,不以惡小而為之?!?/p>
北工大教授石宇良曾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微信紅包”等都是依托網(wǎng)絡、移動終端進行交易,表面看起來似乎防不勝防,隱蔽性很強,但實際在技術層面并不難防范。
石宇良認為,只要有交易,那么手機號和TD(移動通信標準)都會留下軌跡。因此,只要各級紀檢機關加強與運營商、金融部門的協(xié)同作戰(zhàn),從數(shù)據(jù)流中篩查可疑線索,便能找出異常支付、異常交易的蛛絲馬跡。新京報記者李丹丹
黨員干部微信使用新規(guī)
(一)黨員干部應怎么看微信?
微信微博等網(wǎng)絡新媒體既是人們溝通交流信息的重要平臺,又是黨的意識形態(tài)工作的重要陣地。
微信微博具有媒體屬性,反映的不僅僅是黨員干部的日常生活,更能折射出黨員干部的政治定力、紀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嚴守黨的紀律是每一位共產(chǎn)黨員最基本的要求,黨員干部在公開場合發(fā)表任何觀點都必須有高度的政治警覺,把講政治這根弦時刻繃緊,決不能在政治上模糊糊涂、遲鈍麻木,不能喪失政治立場、迷失政治方向,不自覺犯政治錯誤。——駐浙江省委辦公廳紀檢監(jiān)察組負責人
(二)干部使用微信“紅線”在哪?
浙江干部微信明確“十條戒律”
1、不散布傳播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意見和違背中央、省委決定及丑化黨和國家形象的言論。
2、不泄露黨和國家以及單位的秘密。
3、不制造和傳播各類謠言。
4、不轉發(fā)有違社會公德、危害他人身心健康的低俗文字和圖片、視頻。
5、不違規(guī)從事以營利為目的以及與自身身份不相符的推銷、推廣活動。
6、不違規(guī)收受微信紅包。
7、不傳播迷信信息和從事迷信活動。
8、不以任何形式進行拉票賄選。
9、不公開談論和透露他人隱私。
10、不發(fā)布其他不當言論。
天津黨員干部使用微信“十嚴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