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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老師因強制猥褻罪被判從業(yè)禁止3年
2016年7月28日傍晚,上海市公安局閔行分局接報案人稱,她女兒在老師錢某家中補課時,被其采用強吻、摸胸部等方式猥褻。
接到報案后,偵查人員立即開展調查。一周內,民警在某培訓機構內將犯罪嫌疑人錢某抓獲。錢某到案后先否認其實施了猥褻行為,在檢察機關引導偵查機關補充證據后,錢某又部分承認其罪行。
上海市閔行區(qū)人民檢察院向閔行區(qū)人民法院對犯罪嫌疑人錢某依法提起公訴,并建議對其從業(yè)禁止。2016年11月30日,犯罪嫌疑人錢某以強制猥褻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并自刑罰執(zhí)行完畢之日起三年內禁止從事教育及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