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俠客島:這兩起改判的冤案為濫用權力之人敲響警鐘

2017-09-21 00:38:40  中國網    參與評論()人

壓力

“就因為得罪了一個縣委書記,就要把人家全家都給抓起來,當時很多同志都很氣憤,但誰也不敢站出來反對。”談到田晉文案,汾西縣一位退休領導如是說。

2004年6月21日,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認定田晉文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田晉文不服,向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11月22日,山西省高院撤銷臨汾市中院的一審判決,以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發(fā)回市中院重審。

俠客島:這兩起改判的冤案為濫用權力之人敲響警鐘

然而無論市法院還是檢察院,都不想碰這個燙手山芋。重申=審判決出來后,市檢察院撤訴,相關部門又發(fā)回縣檢察院處理。縣檢察院的起訴因證據(jù)不足被縣法院駁回。汾西縣人民法院一位退休法官表示,他們連開了3次審委會,都認為此案放在縣法院是“審級下放”,與法律相悖,不應受理。

但無奈于縣委書記帶來的各方壓力,汾西縣人民法院最終還是受理了起訴。2006年5月25日,汾西縣人民法院判決田晉文貪污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11年。

冤案就此鑄成,但汾西縣人民法院受到的壓力是什么?壓力有多大?和張德英有多大關聯(lián)?一切都語焉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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