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大案中的第7個省部級現(xiàn)身
遼寧賄選案在揭開蓋子1年多后,遼寧再有省部級官員牽涉其中。
2月5日下午,據(jù)中紀委消息,遼寧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劉強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雙開”通報稱,劉強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為提任副省級領導干部,利用職權搞有組織的拉票賄選活動,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違規(guī)出入私人會所、報銷個人費用,違規(guī)配備和使用公務用車;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guī)定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長期賣官鬻爵,嚴重破壞所在企業(yè)和地方的政治生態(tài);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為親屬經(jīng)營活動謀取利益,搞權色交易;違反生活紀律。
中紀委稱,劉強拉票賄選問題涉嫌破壞選舉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政事兒”(微信ID:xjbzse)注意到,這是遼寧賄選案中,第7個涉案的省部級官員。
去年11月23日,劉強落馬。在其之前,遼寧已有6名省部級官員落馬,分別是遼寧省政協(xié)原副主席陳鐵新,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王陽,遼寧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蘇宏章,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鄭玉焯,遼寧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李文科、李峰。此外,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wèi)生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王珉曾任遼寧省委書記。
上述落馬高官中,王珉與王陽、蘇宏章、鄭玉焯、李文科、李峰等6人,均涉遼寧拉票賄選案。其中,王陽、蘇宏章都在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的換屆選舉中,有拉票賄選行為。劉強也是在2012年至2013年1月的換屆選舉中,當選遼寧副省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