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閱以往報道,一些核心部門的關鍵崗位人員也曾被策反。中國社會科學院辦公廳主任助理陳輝,2006年6月被宣判泄露國家機密罪名成立。據報道,陳輝任職時一直能接觸到機密文件,他將有關中國對日外交政策的國家機密,賣給一名日本外交官。在他被捕之前一個月,中國社會科學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陸建華遭國家安全機關逮捕。而后社科院負責紀檢的領導曾在講話中公開指出,社科院存在受境外勢力滲透問題。
發(fā)現間諜去哪舉報?
可見,防范外國間諜,離普通百姓并不遠。那么,間諜行為究竟如何定義?

2014年10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草案)》,草案首次對具體間諜行為進行法律認定:
1、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實施或者指使、資助他人實施,或者境內外機構、組織、個人與其相勾結實施的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活動;
2、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
3、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境外機構、組織、個人實施或者指使、資助他人實施,或者境內機構、組織、個人與其相勾結實施的竊取、刺探、收買或者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情報,或者策動、引誘、收買國家工作人員叛變的活動;
4、為敵人指示攻擊目標的;
5、進行其他間諜活動的。
另外,觀海解局了解到,個人和組織發(fā)現間諜線索等危害國家安全的線索,除了“12339”電話舉報,還可以通過“國家安全機關舉報受理平臺(www.12339.gov.cn)”進行舉報。根據《反間諜法》規(guī)定“國家對支持、協助反間諜工作的組織和個人給予保護,對有重大貢獻的給予獎勵”。
資料丨環(huán)球網中國經濟網北京青年報等
校對|項戰(zhàn)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李巖
原標題:疑似法國間諜突尼斯被捕,地中海上演“北非諜影”?一批持法國外交護照的武裝人員由利比亞邊境秘密潛入突尼斯境內,被突尼斯當局指責為“情報人員”,并以“非法入境”為名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