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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兼職”莫名“被開公司”,將面臨哪些風險?

原標題:做“兼職”莫名“被開公司”不知情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將面臨哪些風險?

近年來,隨著商事制度改革持續(xù)推進,公司登記手續(xù)和流程日趨便利。然而,一些不法分子打著招“兼職”的幌子,利用大學生等群體涉世未深的弱點,誘導他們泄露個人信息以開展公司登記,讓他們在不完全知情的前提下成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高管,一些受害者因此求職受阻,甚至背負貸款、惹上官司。

今年1月,大學畢業(yè)不久,還處于實習期的李璐星(化名)在一個微信群里偶然看到了一則“兼職”廣告,只需動動手指填寫問卷,就能獲得200元的酬勞。在薪酬誘惑下,李璐星心動地“赴約”了。

李璐星:他給我發(fā)了一些相關內容教我怎么去填,只是填到后面的時候,有一些內容涉及個人信息,我就問他這個有沒有影響,他說沒事。再后來他又叫我去做人臉識別,我就問他這是用來干什么的,他說只是簡單的一個問卷,對我沒有任何影響。

還沒等收到酬勞,李璐星第二天就發(fā)現(xiàn),這份“問卷”并沒有對方承諾得那么簡單。

李璐星:有一個做資質檢驗的工作人員給我打電話,“李老板,你的公司注冊的營業(yè)執(zhí)照收到了嗎……”我當時蒙了,和她詳談后發(fā)現(xiàn)我竟然注冊了一家公司。她跟我說她們公司給我辦了營業(yè)執(zhí)照,所以來找我確認一下,如果要注銷也可以幫我辦理,但要收1500元的代辦費。

做“兼職”莫名“被開公司”,將面臨哪些風險?

“兼職”次日,李璐星收到了注冊個體工商戶已完成的短信(受訪者供圖)

幾乎和這通電話同時收到的,是一條來自深圳政務短信平臺發(fā)送的短信,信息中寫道,“深圳市龍崗區(qū)萬品百貨商行(個體工商戶)業(yè)務已完成”;伴隨這條短信而來的,還有深圳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fā)來的提示短信。

做“兼職”莫名“被開公司”,將面臨哪些風險?

成為“李老板”后,李璐星收到的相關部門的短信提示(受訪者供圖)

李璐星意識到,因為這份“兼職”,自己的個人信息泄露、“被開公司”了。她立即向公司注冊地的市場監(jiān)管局和稅務局電話說明情況。因為本人在異地工作,她又花錢請當?shù)氐摹芭芡却k”幫她提交相應材料,辦理公司注銷手續(xù)。

做“兼職”莫名“被開公司”,將面臨哪些風險?

在稅務機關開辦完清稅證明,才能進一步辦理公司注銷手續(xù)(受訪者供圖)

經歷了一周多的擔心焦慮,這家公司被成功注銷,李璐星總算擺脫了“李老板”的身份。

李璐星:我當時給當?shù)叵嚓P部門打電話以后,他們幫我去查,發(fā)現(xiàn)注冊地址是虛擬的,它是一家空殼公司。后續(xù)我也有報警,他們反饋這種可能就是通過辦理一個空殼公司來避稅、拿去開票的情況。

萬幸的是,李璐星發(fā)現(xiàn)“被開公司”和注銷公司都很及時,除了付給了“跑腿代辦”近千元費用,她沒有遭受更多的經濟損失。但更多受害者并沒有這么“幸運”——一些公司可能已經開出了高額發(fā)票,受害者需要補齊未繳的稅款才能走正常流程辦理公司注銷;還有一些公司已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背負欠款或深陷官司。而這些“被”成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高管的受害者,很可能面臨求職報考受阻、征信出現(xiàn)問題等等窘境。

做“兼職”莫名“被開公司”,將面臨哪些風險?

學校發(fā)放的《關于大學生“被法人”等詐騙現(xiàn)象的安全警示》中的案例詳情(圖源網絡)

日前,有四川高校向學生發(fā)放《關于大學生“被法人”等詐騙現(xiàn)象的安全警示》,要求同學們以近期發(fā)生的多起大學生被冒名注冊導致“被法人”的案件為例,強化安全理念、增強防范意識。成都市市場監(jiān)管執(zhí)法總隊登記注冊與消保維權支隊支隊長胡永向中國之聲證實,目前在四川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手續(xù)確實無需本人到場,全程均可在移動端操作完成。胡永表示,近年來因“兼職”而“被開公司”的案件頻發(fā)并在數(shù)量上呈上升態(tài)勢,涉世未深的大學生外,一些個人信息保護意識相對薄弱的群體也是不法分子邀請“兼職”的首選。那么,這類案件是否符合冒名登記的條件?胡永解釋:

胡永:從我們掌握的情況來看,大部分大學生收了一點酬勞,通過了實名認證,可能還把身份證提供給對方使用了。從法律層面來講,我們認為這種情況是他本人真實意愿的表達,相當于受了別人委托用他的身份證去辦理手續(xù),并且他自己也認可了,這已經符合法定的登記條件,所以我們會認定登記是合法的,因此這種情況還不太符合“冒名登記”。另外一種情況是身份證遺失,別人用他的身份證注冊公司,同時不法分子用一些科技手段實現(xiàn)了人臉識別,這種就完全是被“冒名登記”的。這就是為什么有人會花一點小錢請大學生來做這件事,畢竟通過其他途徑來通過人臉識別比較困難,所以才會請大學生過這一關。如果是在完全不知情的前提下被冒名登記,可以申請撤銷,但這要經過調查;另外一種情況就是知情并協(xié)助對方辦理,一般來說應當采用注銷來解決,就是主動把公司解散。

胡永進一步介紹,是撤銷登記還是注銷公司,這兩種解決途徑還要依據(jù)相關部門的具體調查情況決定。而針對一些受害者在社交媒體平臺上反映的“維權難”特別是“撤銷難”,胡永表示,相關部門也正在面臨挑戰(zhàn)。

胡永:如果完全站在大學生被騙的角度,撤銷登記似乎也沒什么問題,但這個口子我們把得比較嚴,因為一旦這個口子被放開,很多注冊了公司用于其他用途,后來不想要了或者逃避責任,這個理由就會變成從事不法公司的“后門”。公司注冊以后,在法律意義上叫“法人”,它是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可以對外投資、對外簽合同、對外承擔債務等等,撤銷以后有可能涉及影響第三人利益。另外,既然我們認定你符合登記流程、進行了認證,又以這樣的理由輕易撤銷了,這會造成登記秩序的破壞。

做“兼職”莫名“被開公司”,將面臨哪些風險?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對此表示,隨著各地進一步放寬相關登記手續(xù)的要求,做“兼職”莫名“被開公司”的現(xiàn)象頻現(xiàn),相關部門如何加強對涉及個人信息采集、處理環(huán)節(jié)的技術平臺的監(jiān)管已成為新的命題。

劉俊海:在推進登記注冊電子化的同時,個人隱私在數(shù)字化時代也更脆弱、更容易受到侵害。如何扎緊籬笆、防范漏洞,是登記機關推進現(xiàn)代化轉型的一個重要方面。相關信息的核對也需要相關部門的協(xié)同配合,比如公安機關、市場監(jiān)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要形成執(zhí)法信息的無縫對接、有機銜接,對于登記當中有疑問的地方,可以合理要求申請人提供更多的基礎資料來證實。比如登記者是十八九歲的在校大學生,他要注冊一個幾千萬,甚至幾億元的公司,這是非同小可的大事,他的登記行為本身是否具有真實性,應當征詢本人的意見。進一步提升登記行為的便捷度和公信力,應當打造一個讓廣大投資者的個人隱私信息能夠受到充分保護、真實意愿得到尊重的營商環(huán)境。

劉俊海進一步提醒,身份信息被他人用于注冊公司,成為其他公司法人或股東面臨的法律風險極大,可能面臨巨額的債務責任,個人信用、投資經營也可能受到影響;還應格外在意個人隱私信息的保護,不輕易暴露人臉識別信息、身份證信息、手機信息、銀行卡信息和住所信息。

(責任編輯:路子康 CN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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