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控制,考生如愿入學
經(jīng)公安機關調(diào)查,高某是山東省某高校駐牡丹江市的招生負責人,其女友公某無業(yè)。二人私自篡改了小劉的高考填報志愿,導致小劉未能順利進入理想大學。
2016年高考結束后,高某和公某來到小劉所在學校進行招生。在聽了公某介紹后,小劉當即決定報考該學校,高某安排了一名學生,指導小劉填報該校為第一志愿。而此時,在一旁的公某私下記錄下了小劉的報考登錄賬號和密碼等信息,并告訴了高某。
按規(guī)定,每名考生在截止日期前,有兩次機會修改自己的報考志愿。在和家人商議后,最終小劉將山東外事翻譯職業(yè)學院修改到了第一志愿,把高老師所在山東省某高校變成了第三志愿。
犯罪嫌疑人高某:然后最后我一查詢時候,最后有個登錄查詢,發(fā)現(xiàn)她的志愿不對,然后我就認為是我們這邊當時報錯了,因為報完后沒有跟我溝通。

8月4日8點45分,在距離今年高考填報志愿結束還有15分鐘的時候,高某在牡丹江市一網(wǎng)吧登錄了高考填報志愿系統(tǒng),發(fā)現(xiàn)小劉確實將志愿進行了修改。為了確保完成招生任務,高某私自刪除了小劉填報的其它所有院校,并將小劉的高考志愿篡改為僅報考高某所在學校一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