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傷男童入托遇阻,光強調愛心不夠
背景:溫州瑞安有個叫貝貝的四歲孩子。2015年1月,貝貝嚴重燒傷,五官變形,昏迷了半個月才醒來。父母全力照顧貝貝,貝貝漸漸康復。然而,到了上幼兒園的年紀,卻沒有一家幼兒園肯接收他。原因是,幼兒園方面怕貝貝的容貌嚇到其他小朋友,怕其他家長不同意。
錢江晚報發(fā)表李曉鵬的觀點:對于幼兒時期的孩子來說,愛的教育應當是他們的第一課程。以貝貝相貌嚇到小朋友為由而拒絕的教育機構,我想說的是,孩子沒有你們想象得那么敏感和脆弱,這時候的孩子正是愛的價值觀養(yǎng)成的最好時機。他們還沒有學會用相貌來評判另一個小朋友。不要把貝貝當成負擔,應該把他的出現(xiàn),當成是一次接受愛的教育的最好機會。通過與貝貝的交往,孩子們將更好的養(yǎng)成愛和友善的觀念。貝貝也因為伙伴們的善良以對,有機會重新成長為一個充滿感恩之心的陽光孩子。貝貝的出現(xiàn)會讓孩子們更早的明白,這個世界是不完美的。在他們接受貝貝、善待貝貝的時候,他們會比其他孩子更加成熟,更早意識到社會的真實面貌。也會讓孩子明白,人與人之間,在權利上是平等,人人都應該有機會接受教育,不應因個人出身、相貌而有所增減。這種教育,越早讓孩子知道越好。孩子是大人的影子,大人的自私自利他們會看在眼里,今后必然走向你們所塑造的方向,并用同樣的方式來對待這個世界。給貝貝一點愛,不就是給自己一點愛嗎?
小蔣隨想:人們常說“注重內在美”,“心理美才是最美”。這話其實有“葉公好龍”的成分,顏值依然是許多人審視他人時的第一標準。當然,愛美之心,人皆有之。喜歡外表美麗的人,并不是錯。但是,如果歧視外表不那么好看的人,拒絕其獲得應有的權益,就涉嫌法律上的歧視與侵權了。將貝貝的事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不是小題大做,而是因為僅有道德說教與好言勸說,對一些鐵石心腸、自私自利的人效果不大。在有理卻就是行不通的時候,必須以法律來為弱勢的、受到不公平對待的人托底。貝貝如今只是要上幼兒園,以后他還會面臨上小學、中學、大學,直至就業(yè)。對于有殘缺的人而言,這一路注定不會平坦。社會需要有相關的機制為特殊的群體護航,減少他們可能遇到的不公門檻。從另一個角度看,特殊群體未必特殊,天有不測風云,誰也不能保證自己永遠不會變得特殊。法治與制度性的保障,是人性化社會對于不幸者的呵護。看到貝貝的故事,社會愛心組織與醫(yī)療整形機構能否為貝貝“恢復”一些容貌呢,這也是善良的人們的期待。
小蔣的話:大家好,我是小蔣。國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鮮事。你評,我評,眾人評,百花齊放任君看。觀點各有不同,角度各有側重,只要我們尊重 客觀、理性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