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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山工商局對三家運營商實施行政處罰9月25日下午,黃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檢查執(zhí)法局局長葉建德向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證實,黃山市工商局就三大電信運營商“靚號(吉祥號碼)附加不合理條件”等問題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各處罰款4萬元。
此前,9月24日,一則“靚號附加不合理條件,黃山市三大電信運營商被處罰”的消息在朋友圈傳開。
該網文指出,電信、移動、聯(lián)通三大運營商對“AAAAAAAA”等5連號至8連號手機號碼,設置“預存話費7.2萬元、月最低消費2000元”等附加消費條件。
此外,據(jù)安徽省工商局官方微信平臺“安徽工商”發(fā)布消息,9月5日,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也向安徽移動、安徽電信、安徽聯(lián)通三大通信運營商發(fā)出《責令整改通知書》,責令三家公司要廢止或修改印發(fā)的針對所謂靚號(吉祥號碼)附加不合理條件的文件和辦法,對“‘流量不限量’虛假廣告、虛假宣傳等行為”限期整改,整改期限為9月20日。
在黃山市工商局開出罰單后不久,三大運營商向黃山市政府法制辦公室提出行政復議申請。黃山市政府法制辦公室一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表示,黃山工商的這起處罰處于行政復議當中,尚未做出最終裁決。
截至發(fā)稿,電信、移動、聯(lián)通三大運營商尚未就此事公開作出回應。
電信、移動、聯(lián)通被各罰4萬
前述網文指出,2010年以來,黃山市電信、移動、聯(lián)通三大運營商在“靚號”經營上,根據(jù)“靚號”排列不同設置不同消費條件。最近,三大運營商因此被黃山市工商局各處以4萬元罰款,并要求停止“違法行為”。
(原標題:謊稱工作人員辦理“吉祥號”車牌詐騙300多萬元))5月17號,哈爾濱市公安局巴山街派出所接到市民李強和徐志的報案,說他們買車牌子被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