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廣州8月30日消息(記者鄭澍 通訊員岳瑞軒)2019年9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法》將正式施行,原《暫行條例》同時廢止,廣東省將適用新的耕地占用稅稅額標準。
9月1日起廣東省將適用的耕地占用稅新稅額標準,共有5種適用稅額,分別為15、25、30、40、50元/平方米。耕地占用稅的適用稅額以縣、自治縣、不設區(qū)的市、市轄區(qū)為單位,根據行政區(qū)劃不同而適用對應的適用稅額。
據悉,耕地占用稅由稅務機關負責征收。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耕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照規(guī)定的適用稅額一次性征收,應納稅額為納稅人實際占用的耕地面積(平方米)乘以適用稅額。耕地占用稅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納稅人收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辦理占用耕地手續(xù)的書面通知的當日。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fā)生之日起三十日內申報繳納耕地占用稅。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憑耕地占用稅完稅憑證或者免稅憑證和其他有關文件發(fā)放建設用地批準書。
新華社廣州8月21日電(記者毛鑫)廣東省公安廳交管局20日通報,今年1至7月,未按規(guī)定讓行導致發(fā)生1200多起涉人員傷亡交通事故,占全部傷亡交通事故的12.2%,成為頭號馬路“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