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治理協(xié)同創(chuàng)新中心研究員楊枝煌認為,PPP模式尚未建立起高效的市場化委托代理機制,招投標機制仍然有進一步完善的空間;從資金角度看,政府受限于融資平臺整改和債務壓力,配套資金未能及時到位,加上民營企業(yè)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未能得到有效解決;從金融創(chuàng)新看,PPP項目在推進過程中仍然缺乏更加有效的投資組合創(chuàng)新產品,影響了投資效率。此外,一些地方的政府部門在PPP項目推進中服務意識不強,甚至存在不作為的現(xiàn)象。這些因素都影響了PPP項目的落地實施。
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員董希淼表示,當前我國PPP項目主要的問題還在于頂層設計,目前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和財政部各有一套PPP項目管理辦法,口徑上并未完全統(tǒng)一。最重要的是,對社會資本利益法律保護的相關立法仍然有待進一步完善,社會資本積極性亟待激發(fā)。
有關專家指出,從簽約情況看,PPP項目正處于逐漸發(fā)展完善的進程中,項目簽約率由一年以前不足20%,提升到現(xiàn)在接近35%,是一個明顯的進步。
偽PPP現(xiàn)象須治理
目前,許多地方有著巨大的投資需求和沖動,但也有很現(xiàn)實的債務壓力,從這個角度看,PPP應該成為地方政府解決投資項目資金短缺問題的重要途徑。不過,也有個別地方過度依賴PPP模式,對定價機制、約束性條款等都沒有談妥的情況下,存在“先項目后立法”現(xiàn)象。
財政部PPP中心主任焦小平指出,在PPP改革推進中,部分地方簡單地把PPP作為政府一種新的融資手段,政府兜底變相舉債,背離PPP改革初衷,擾亂了經濟秩序,增加了財政金融風險,危害很大,必須要堅決制止。
“一些地方借著這幾年的PPP項目政策大搞投資活動,甚至將一些純商業(yè)化項目硬套PPP模式,表現(xiàn)出片面追求投資和GDP增長的傳統(tǒng)思想沒有轉變?!眲W智說,這種做法不僅不符合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根本初衷,而且導致大量公共服務項目難以落實,影響PPP模式的推廣,甚至出現(xiàn)尋租和違規(guī)行為。在地方融資平臺清理之后,也有一些地方把PPP模式作為新的融資途徑,通過開展PPP項目實施變相融資,存在風險。
董希淼也認為,隨著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債務被全部或部分納入地方政府債務中,財政部對地方政府的預算約束也越來越“硬”,不少地方政府將PPP模式作為替代地方融資平臺的重要渠道。這可能會造成一些“假”的社會資本參與PPP項目中,既無法獲得公私合營產生的聚合效應,又在事實上推高了地方政府債務杠桿,“軟”化了地方預算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