厲害的是,這些項目合同簽訂時間相差不過4個月,因此,福建上河在近乎多線作戰(zhàn)、同時開工的情況下,依然大幅縮短了建設工期。
記者輾轉(zhuǎn)向中鐵十七局相關人員求證,被告知,福建上河確實在以上項目的分包方名單中,且合同金額基本一致。
蹊蹺的是,項目的實際建設進度卻與年報顯示大相徑庭。
以畢節(jié)市梨樹高鐵客運項目為例,項目預計啟動時間為2016年1月,建設工期2年。延遲5個多月開工后,福建上河8月6日簽訂分包合同,12月份便顯示已完工,完工率100%,確認收入近6000萬元。
與此相對應的是,中鐵十七局相關項目人員卻告知記者,目前該項目仍處于施工建設中,預計2019年完工。
規(guī)模達2.38億的息烽縣龍泉大道建設項目施工二標段項目也是如此,合同簽訂時間為2016年5月26日,原定2年的建設工期,福建上河半年左右便完成了近九成。
一位接近福建上河的知情人士向《國際金融報》記者透露,福建上河的施工進度遠沒有這么神速。該知情人士坦言,福建上河正是利用工程確認問題,大幅注水收入,虛增利潤。
根據(jù)會計準則,收入的確定必須要經(jīng)過合同簽訂,施工完成,開出稅票才能入賬。一位資深監(jiān)理人員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工期較長的項目,通常會根據(jù)勞務交易的完成進度進行確認入賬。
因此,上述5個項目均存在大量的提前確認。從實施項目的平均工效來估算,僅息烽縣龍泉大道建設項目一項恐有近14292萬的虛增收入,按道路施工的凈利率10.64%計算,虛增凈利潤1520.67萬元,占據(jù)了上市公司凈利潤的一半左右。
《國際金融報》記者據(jù)此向中毅達年報出具方——亞太(集團)會計師事務所求證,相關負責人對此并未否認,表示了解清楚情況后再給回復。隨后,《國際金融報》記者多次與其嘗試聯(lián)系,電話始終無人接聽。
一名接近亞太(集團)會計師事務所的知情人士向《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中毅達的年報是亞太(深圳)分所出具的,目前田(音)姓負責人很擔心造假被查出。
利用金磚項目
同樣的方法,中毅達也如法炮制在了廈門中毅達身上。
由于合并報表中主營園林綠化的公司只有廈門中毅達,可以得知廈門中毅達的收入和凈利潤就是對應園林綠化的收入和凈利潤,分別為7882.73萬元、449.2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