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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救火隊長”離任 副董事長與兩位董事一起辭職

2017-11-09 07:25:59    中國經濟網  參與評論()人

今年前三季凈利同比降25%

2015年8月12日晚,天津市濱海新區(qū)發(fā)生特大爆炸事故。時任天津港集團總裁的鄭慶躍后被以涉嫌玩忽職守罪立案偵查并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2015年12月,天津港第七屆董事會第九次臨時會議通過了選舉盧偉為董事長的議案,而2016年3月份公告顯示,鄭慶躍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天津市人民檢察院決定逮捕。不久后,天津港2015年年報披露,“8·12”爆炸事故使公司個別權屬公司在事故現場周邊的房屋設施等資產受損,主要為房屋的門、窗等受爆炸沖擊波的損壞,損失金額小于公司資產總額的萬分之一。受“8·12”爆炸事故影響,全年滾裝汽車吞吐量同比減少,導致與滾裝汽車相關的業(yè)務收入、利潤下降。

不過,雖然當年營收同比減少近40%,但凈利潤卻同比增長超過6%。2016年,盧偉治下的天津港營收再度同比減少超15%,但凈利潤再次實現同比增長。天津港在年報中分析當年運營情況整體平穩(wěn)。

不過,今年前三季度,天津港凈利同比減少24.62%。在半年報中,天津港分析認為受安全生產、環(huán)境整治、汽運煤停運政策等諸多因素影響,公司大宗散貨吞吐量下滑,規(guī)模化競爭優(yōu)勢減弱。特別是為落實京津冀大氣污染防治要求,公司將汽車集疏運煤炭方式調整為火車運輸,打破了天津港傳統(tǒng)運輸方式,給公司散雜貨運營造成一定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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