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0日,湖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的浙江省交通廳原廳長趙詹奇受賄一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趙詹奇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沒收贓款人民幣3518851.86元,剩余贓款繼續(xù)予以追繳。
此前,經(jīng)省委、省政府批準,省紀委、省監(jiān)察廳作出給予趙詹奇開除黨籍、行政開除的決定。
趙詹奇簡歷:
出生于1949年的趙詹奇被捕前系浙江省交通廳廳長、黨組書記(正廳級),因涉嫌受賄罪,于2006年9月2日,經(jīng)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決定,由省公安廳執(zhí)行逮捕。此案由浙江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jié)后,由湖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江西省交通廳原廳長蒲日新
落馬時間:2010年
2010年5月28日,江西省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同意司法機關(guān)對原江西省交通廳廳長蒲日新采取強制措施。
2011年1月25日,江西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有關(guān)代表資格的審查報告,蒲日新等被終止江西省人大代表資格。
2012年1月20日,江西省吉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曾任江西省交通廳廳長的蒲日新案進行一審宣判。蒲日新犯受賄罪、濫用職權(quán)罪,兩罪并罰,被判處執(zhí)行有期徒刑16年,并處沒收財產(chǎn)30萬元。
蒲日新簡歷:
蒲日新,男,1947年7月出生,畬族,云南保山人,原江西省交通廳廳長,歷任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委員、財經(jīng)委副主任委員等職務(wù)。(仝宗莉 唐述權(quá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