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7日,韓國三星電子副會長、三星集團實際掌權人李在镕被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以涉嫌行賄、挪用公款等多項罪名批準逮捕。被捕后,他多次接受負責調查總統(tǒng)樸槿惠“親信干政”案的特別檢察組問詢,眼下被指控涉嫌行賄、挪用公款、轉移資產、隱匿犯罪收入、作偽證5項罪名。
根據特檢組說法,李在镕向“親信干政”案核心嫌疑人崔順實共計行賄430億韓元(約合2.5億元人民幣),以借助后者的政治影響力,換取樸槿惠政府支持三星集團旗下企業(yè)三星物產與第一毛織公司合并。這一合并案被視為是李在镕鞏固自己三星集團的繼承權和獲取經營權的重要一步。李在镕方面一直否認上述指控。
李在镕被捕在韓國社會引起了巨大的震動。韓國最大企業(yè)三星掌門人被捕是公司創(chuàng)立79年來第一次。一些輿論認為,即使是最大企業(yè),在法律面前也是平等的。還有一些人擔心此事會引起經濟危機,對李在镕被捕持否定立場。但是大多數民眾的反應,是支持執(zhí)法機關對李在镕的拘捕和判決。
韓國人為何會對三星掌門人被捕持如此態(tài)度,可以從不正當的企業(yè)支配結構和政經勾結的歷史中找到答案。
李在镕被捕的導火索
保健福祉部長官以何種理由動員國民年金支援李在镕繼承經營權?
首先分析一下三星的組織結構。李在镕的職位是三星副總裁,韓國最大企業(yè)三星電子中,李在镕的股份只占0.6%,現(xiàn)在他重病中的父親李健熙占的股份是3.5%。二人股份合在一起也還不到5%。盡管這樣,三星電子的所有投資、研發(fā)等事項,主要決定幾乎都由李氏家族做主。這樣畸形的結構得以維持,得益于其旗下公司的循環(huán)出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