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州長杰里·布朗17日批準,由州財政向一名男子支付將近200萬美元,作為他因一樁殺人案蒙冤入獄近40年的補償。
克雷格·理查德·科利現(xiàn)年70歲,涉嫌1978年11月11日在加州文圖拉縣錫米瓦利市謀殺前女友及其4歲兒子,同一天遭逮捕,1980年由法庭認定有罪,獲判終身監(jiān)禁。
科利始終堅稱無辜。執(zhí)法部門近年重新調(diào)查案件,洗清科利的罪名,依據(jù)包括關鍵證物上所留脫氧核糖核酸(DNA)不屬于科利。
布朗去年11月下令赦免科利,他隨即獲釋。布朗本月17日簽字批準一項法案,向科利支付補償金。
科利被關押13991天,按照加州規(guī)定,冤案受害人每天補償金額為140美元,科利從而將獲賠大約195.8萬美元。
加州受害者補償委員會發(fā)言人范霍恩說,這是加州歷史上由州政府向蒙冤入獄者支付的最大一筆補償。文圖拉當?shù)孛襟w報道,先前最高補償紀錄為將近170萬美元,補償對象是一名因謀殺和搶劫罪坐牢34年的男子。在縣和市一級,則有更高補償?shù)陌咐?/p>
科利說,打算用這筆錢開始新生活,不依賴他人獨立生活,買套房子、買輛車,看看久未謀面的朋友。(惠曉霜)【新華社微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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