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各地脫貧攻堅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貧困群眾生活水平明顯提高,貧困地區(qū)面貌明顯改善。脫貧成績顯著的同時,“數字脫貧”“不想摘帽”等問題也屢屢出現。如何防止這些問題的發(fā)生?如何客觀評估脫貧成果?如何保證扶貧資金真正用到貧困戶身上?解決這些問題的制度有不少,辦法也很多,其中最有效的應該是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建立完善扶貧公告公示制度,將扶貧工作曬在陽光下。尤其當前,脫貧工作進入了啃“硬骨頭”的攻堅階段,更需要發(fā)動廣大群眾深入參與其中,不僅合力攻堅克難,還要發(fā)揮有效監(jiān)督作用,共同推動相關政策落地。
脫貧進入攻堅克難階段,更需要精準發(fā)力。精準發(fā)力的前提是加強對貧困人口的精準識別和動態(tài)管理,確保扶貧對象精準到人。各地政府對所屬區(qū)域有多少貧困戶、誰是貧困戶要有一本精細賬和動態(tài)賬,不能“大概其”“一本老賬吃遍天下”。但是,單靠個別部門的力量有時很難做到精準識別,也很難實現高質量的動態(tài)管理。事實上,貧困地區(qū)的群眾最清楚哪些家庭是真貧困。讓百姓成為精準識別和動態(tài)管理的重要參與力量,能在最大程度上保證不漏掉真正的貧困群眾,確保將扶貧資源分配給真正的貧困群眾。
扶貧資金是貧困群眾的“救命錢”,一分一厘都不能亂花,更容不得“動手腳”“玩貓膩”。然而,隨著脫貧工作不斷深入,扶貧領域的腐敗現象時有發(fā)生。我們必須對扶貧工作中的腐敗問題時刻保持警惕,在整治上更要突出“精準”。各級黨委政府除了要加大對腐敗行為的打擊力度,還要不斷完善扶貧資金發(fā)放程序,更為重要的是,要建立健全扶貧公告公示制度,強化群眾監(jiān)督與社會監(jiān)督,讓扶貧資金在陽光下運行,讓腐敗行為見光就死。
在扶貧過程中,一些地方熱衷于搞“填表扶貧”“數據脫貧”。表格、數據能比較直觀地反映扶貧工作進度和成效,也是有關部門評價扶貧工作的重要依據。但是僅僅根據數據評價扶貧工作,是遠遠不夠的,也容易導致扶貧工作脫離貧困群眾的實際需要,讓扶貧工作流于形式。因此,了解扶貧工作、評價扶貧成效,要多聽取人民群眾的意見和聲音,把群眾受益度、群眾認可度、群眾滿意度作為評價脫貧工作的“關鍵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