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晚報訊(記者 朱麗華 通訊員王永明 盧士峰)8月26日2時21分許,市公安局交管支隊新城大隊接到報警:稱在呼和浩特市110國道呼和浩特市第二十一中學西100米處,有一行人被一輛白色面包車碰撞,肇事車輛逃逸,行人受傷(后經醫(yī)院搶救無效于28日死亡),要求出警。
新城區(qū)交管大隊接警后,立即派值班民警趕赴現場勘察,現場位于呼和浩特市110國道呼和浩特市第二十一中學西100米處,傷者是一名22歲的學生,已被120拉走?,F場留有車輛保險杠碎片及一只右側倒車鏡,再無其他有價值的線索,新城區(qū)交管大隊事故股民警當即成立專案組,分成兩組對事故進行偵破。一組拿著現場留下的車體碎片去確定車型,一組調取事故現場的監(jiān)控,但由于當時天色暗,視頻模糊不清,只能模糊的看到,有一輛車從事發(fā)現場到21中、再到毫沁營派出所東側之后,就沒有行駛軌跡了。這時另一組民警確定現場遺留的碎片為金杯面包車,隨后民警立即對我市各大汽配城進行走訪,發(fā)現我市只有九家專賣金杯牌面包車配件的專賣店,通過對這九家調查發(fā)現,只有一家專賣店有出貨記錄,是一家修理店,買的配件與事故現場遺留碎片基本相吻合。從修理店負責人那里得知,這輛車為外地戶籍車輛,通過修理店店主講述了解到,當時他們想將換下來的保險杠留下賣廢品,但是車主卻以領導要看全部拉走,由此民警推斷此車有可能就是肇事車輛,通過進一步了解,面包車為一家物流公司的駕駛員,隨后民警聯系到了車主,并約好在大學城路口見面,民警見到當事人后,經過問訊,當事人對其犯罪行為供認不諱,民警當場將其逮捕歸案。
據犯罪嫌疑人講述,當晚自己開車跑私活,因為太累了,走到事發(fā)地時,正好有一輛大車從對面駛來被車燈晃的沒看清路邊有行人,感覺是撞人了,但由于害怕就開車離開了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