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故意損毀共享單車,其行為已經(jīng)涉嫌觸犯《刑法》?!碧?成都)所主任朱界平說,我國《刑法》第275條規(guī)定,故意損壞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行為,將被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朱界平認為,共享單車作為一種綠色環(huán)保的新型生活方式,已經(jīng)走進了成都市民的生活,單車的公共屬性不可否認,“如此損壞單車的行為,給全社會造成的危害很大,其本質和破壞其他公共設施完全一樣,個人認為應該對這種行為進行嚴懲,體現(xiàn)出法律的懲戒和教育功能?!?/p>
朱界平呼吁,共享單車解決了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問題,方便了你我,對共享單車,大家在文明騎行的同時,也應予以愛護。任何焚燒、填埋共享單車的行為,不但會被眾人從道德上予以譴責,而且已經(jīng)觸犯了法律。
工作人員從建渣下清理出大量的單車原標題:上百輛共享單車遭“活埋” 成都武侯警方已立案調查 7日上午11點過,在成都市武侯區(qū)武興五路附近,編號為“23130714”的一輛共享單車重見天日。
工作人員從建渣下清理出大量的單車原標題:上百輛共享單車遭“活埋” 成都武侯警方已立案調查 7日上午11點過,在成都市武侯區(qū)武興五路附近,編號為“23130714”的一輛共享單車重見天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