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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大明湖畔“割喉命案”12年后破案 嫌犯當庭翻供(2)

2016年年初,手頭拮據的宋某攜帶菜刀入室盜竊,盜竊了兩輛電動車和一個煤氣罐,因為此次作案,他的DNA信息被警方采集,并與之前的命案現場遺留血跡比對成功。

當時,宋某曾告訴民警,作案后他度日如年,整日惴惴不安,很少回到老家。多年來,因為擔心被警方發(fā)現,他與女友舉辦婚禮后,甚至都沒領取結婚證。因為無心掙錢,他的女友也跟人跑了,僅留下一個年幼的女兒,由年邁的老母親照顧。

庭審現場:嫌犯推翻全部口供,稱當時糊涂了

12日,該案在濟南中院刑事第二審判庭公開審理。當帶著腳銬鐐銬走上被告席時,身為被告人的宋某刻意盯著旁聽的人群看了好幾眼。

“我沒殺人!”庭審一開始,宋某的一句話就語驚四座。接下來,宋某稱當時承認自己是命案兇手,不僅是為了順著警方的說法,還因為對生活“破罐子破摔”。  宋某辯解稱,他確實在2004年之前來過濟南打工。后來離開濟南,還輾轉多地打工,對于濟南的印象不是太深。被捕前,他的哥哥因車禍身亡,姐姐因癌癥也去世了,特別是他的女友棄他而去,讓他非常失落,腦子也變得糊涂。當時警方找到他,他就順著警方的說法認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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