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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歲女老師結婚一年多頻遭家暴 與丈夫深夜打斗后墜樓身亡(4)

遭受家庭暴力后,受害者應當及時到醫(yī)院檢查治療并進行取證,以便為后來的維權(包括提起離婚訴訟)做好證據(jù)上的準備,受害者可以到居住地附近的居委會或者村委會以及自己所在單位提出請求,以上這些部門應當找到施暴者進行調解。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此時實施暴力造成受害者輕微傷的,可以要求公安機關給予施暴方治安管理處罰,如警告、罰款、拘留。

長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以以家庭暴力為由要求離婚,在離婚時獲得包括人身損害和精神損害在內的離婚損害賠償。對于已經(jīng)構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為,受害者可以依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對于暴力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受害者或其近親屬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對于被害人因受到強制、被恐嚇等原因不能告訴或者由于年老、疾病、盲、聾、啞等原因不能親自告訴的,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代為告訴。華商報記者陳有謀

(責任編輯:zx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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